Page 49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公报2025年第3-4期
P. 49
附件1
收储运中心及收储运网点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序 内容 建设要求及说明
号
一、县级收储运中心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2
要求:面积 3000 m /处,为 H 型钢、C 型钢、工字钢架结构要求,层高不低
于 6.5 m,车辆进出自如,地面硬化厚度不小于 20 厘米。
1 仓储仓库
补贴标准:按照 3000 ㎡的面积,补贴主体投入的 50%。改扩建的,按专业
机构鉴定投入金额的 50%予以补贴,单个中心补贴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
要求:配备 2 台自走式秸秆打捆机(含北斗)、1 套标识标牌及消防安全设
施。根据需求自行配套地磅、运输车、叉车等秸秆转运收储设施设备。
2 设施设备 补贴标准:地磅、叉车按购置补贴(含国补)不超过购置总金额 50%予以补
贴,其中叉车、地磅各 1 台纳入补贴。单个中心补贴(不含打捆机补贴)
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秸秆离田 要求:完成秸秆离田任务面积 3000 亩以上/处。
3
作业 补贴标准:30 元/亩。
二、乡镇级收储运中心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2
要求:面积 1000 m /处,为 H 型钢、C 型钢、工字钢架结构要求,层高不低
于 6.5 m,车辆进出自如,地面硬化厚度不小于 20 厘米。
1 仓储仓库
补贴标准:按 1000 ㎡的面积,补贴主体投入的 50%。改扩建的,按专业机
构鉴定投入金额的 50%予以补贴,单个中心补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要求:配备 2 台自走式秸秆打捆机(含北斗)、1 套标识标牌及消防安全设
施。根据需求自行配套地磅、运输车、叉车等秸秆转运收储设施设备。
2 设施设备
补贴标准:地磅、叉车按购置补贴(含国补)不超过购置总金额 50%予以补
贴,单个中心补贴(不含打捆机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秸秆离田 要求:完成秸秆离田任务面积 1600 亩以上/处。
3
作业 补贴标准:30 元/亩。
三、收储运网点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要求:配备仓储设施或露天堆场,新建轻钢结构仓储的,纳入补贴。
1 仓储仓库 补贴标准:按专业机构鉴定投入金额的 50%予以补贴,单个网点仓储仓库建
设与设备设施补贴(不含打捆机补贴)总和不超过 5 万元。
要求:配备 1 台自走式秸秆打捆机(含北斗)。
2 设施设备 补贴标准:单个网点仓储仓库建设与设备设施补贴(不含打捆机补贴)总
和不超过 5 万元。
秸秆离田 要求:完成秸秆离田任务面积 800 亩以上/处。
3
作业 补贴标准:30 元/亩。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