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流动人口婚育证在户籍地为什么办理不了 | ||||
来信时间: | 2016-04-09 14:21:47 | 来信人: | 廖琴 | 信件编号: | 201604090221477473 |
信件内容 | |||||
我户口在华容终南乡,目前一直在广东工作,2011年在江西登记结婚(老公户口江西萍乡),2012年在江西萍乡办的准生证,2012年9月在终南乡政府办的《流动人口婚育证》3年有效期,现在婚育证过了有效期要续办,但乡政府要我到江西去办,江西和广东的计生办都表示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且国家规定也是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请问为什么不能给我办,现在小孩上学急需要这个证件。 |
信件回复 | |||||
廖女士: 您好! 您致电县长信箱中关于“我户口在华容终南乡,目前一直在广东工作,2011年在江西登记结婚(老公户口江西萍乡),2012年在江西萍乡办的准生证,2012年9月在终南乡政府办的《流动人口婚育证》3年有效期,现在婚育证过了有效期要续办,但乡政府要我到江西去办,江西和广东的计生办都表示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且国家规定也是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请问为什么不能给我办,现在小孩上学急需要这个证件”的信函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基本程序是“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乡级计生部门通过微机信息系统提取育妇信息后打印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而根据我省有关统计口径规定,你已外嫁,不属于我辖区计划生育建档管理对象,因而也无法按上述正常管理模式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为体现便民服务原则,您可采取二种办法:一是将户口迁入婚入地(男方户籍所在地),成为男方户籍地的常住人口。二是由你本人(也可委托家属)回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办证申请,但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男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出示的有关婚育情况证明等材料。 感谢您对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满意,如有任何意见或不明白处,欢迎咨询:0730-4231710、4230460。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14日 | |||||
回复单位: | 县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 | 2016-04-14 09:00:26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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