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上户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16-01-18 11:48:21 | 来信人: | 李豪 | 信件编号: | 201601181148213184 |
信件内容 | |||||
县领导你好,本人由于小孩是在我和小孩妈妈领结婚证前一个月出生,所以没有持有准生证,由于一直关心国家政策,得知了国办在2015年12月31号发布的《2015》96号意见规定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根据新规定,本人持有合法居民户口和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下多次找村有关领导办理上户,但我村有关领导说出必须出具小孩准生证明才允许办理上户,我感到愤怒和无可奈合,所以寻求县领导的帮助 |
信件回复 | |||||
李豪同志: 我局于2016年1月21日收到你的来信,关于你办理小孩上户一事,上户是公安部门的管理范围,请你就小孩上户的事情咨询公安局的户籍科。 华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21日 | |||||
回复单位: | 华容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6-01-22 10:56:46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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