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民土地征收补偿 | ||||
来信时间: | 2015-12-28 20:09:37 | 来信人: | 张柳 | 信件编号: | 201512280809376714 |
信件内容 | |||||
我是注东村五组的村民,现在户口还在注东村老家,因为现在已经结婚,村里面已我已婚为由,在土地征收补偿中,要求只补偿现金2000元整,而没有普通村民的土地补偿,请问,华容县有出台这方面的条文吗?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还在老家的,征收补偿的待遇差别如此之大? |
信件回复 | |||||
回复如下:已与张柳本人电话联系沟通,具体情况如下:注滋口镇启动安全小区建设,涉及注东村征地面积。目前正在分组召开群众商讨分配方案:1、征地款按人田各半进行分配,再重新按人口统一分田;2、嫁出去的女儿且户口在本村的只分钱不分田。 | |||||
回复单位: | 注滋口镇 | 回复时间: | 2015-12-31 15:43:58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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