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县长信箱 > 信件查看
标题 财务报账制度的不规范和各种不公平
来信时间: 2015-04-27 10:48:17 来信人: 李友娥 信件编号: 201504271048179908
信件内容

财务报账制度为什么局里标准和全县其他局级单位标准不一致,2013、2014年度的账务为什么要重新清理做账?重新做账新开的发票如何来?2013、2014年度的账我用2015年开的发票是否可行?为什么计生局加班发加班费为什么不能报账而其他局级单位可以?局级单位职工公积金为什么比其他下面乡镇高出好几倍?为什么不同意发放?

信件回复
李友娥同志: 你好!你在县长信箱咨询的信息我局已收悉,非常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你关心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 关于我们的财务报账制度的问题。目前,乡镇站所基本属乡镇政府管理,但乡镇计生服务所属我局垂直管理,我局为规范乡镇计生服务所财务,从2010年起实行乡财县管,按财务报账规定实行报账制。从2013年12月起,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监察部第31号令》以及《华容县三公经费管理暂行规定》来执行的。 二、 关于重新清理财务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县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我局对全系统2013、2014年度财务进行全面自清自查自纠,对违规发放津补帖的进行清退你所反映的用2015年的票处理2013、2014年的帐是绝对不行的(帐是电脑生成的,不可能改动)。 三、 关于不发放加班费的问题。根据《监察部第31号令》第4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发了的必须全额退还。 四、 关于住房公积金不一致问题。我局是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发布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岳住委办【2013】4号)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县人口计生系统的社征局、服务站、各乡镇计生服务所等二级机构都是独立核算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时,均是按岳住委办【2013】4号规定的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我局未作明确规定,也不予干涉(但只能在文件规定的标准内缴存)。 华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4月27日
回复单位: 华容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5-04-28 08:50:31 满意度: 无反馈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