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请求落实移民政策,并予安置的报告 | ||||
来信时间: | 2015-02-02 16:15:35 | 来信人: | 杨发全 | 信件编号: | 201502020415357742 |
信件内容 | |||||
华容县政府、移民局、民政局: 我叫杨发全,现年37岁,原集成乡大港村村民,1998年移民到胜峰乡十里铺村。 我原有兄弟姐妹七个,1999年,移民到胜峰乡茶场的杨发喜(老四)一夜间全家遇害!至今还是迷案。四哥一家遇害,给我父母造成了精神上的严重打击。2000年,你亲在东山镇因中巴车祸致残。2007年,我的父亲, 一位曾在朝鲜战场上保家卫国的战士,因病无钱医治去世。2010年,因无田无地在洪山头水泥厂打工的二哥杨正洪因高温高空作业失足,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并留下了四个未成家的孩子。我的五哥杨发舟和我移民胜峰乡十里铺,为三无人员(无田地,无职业,无住房)。家母现年迈78岁,行动不便,无固定住所,户口和我在一起。 因此请助政府: 1、由民政优抚部门继续向我母亲发放抗美援朝遗孀优抚款。 2、由胜峰乡政府解决我和五哥的田地。 3、安置一套廉租房,解决目前的住房问题。 不胜感谢!
报告人:杨发全 二O一五年二月二日
附件1:201522155647.doc |
信件回复 | |||||
杨发全网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按照国家现行优待抚恤政策,抗美援朝复员军人死亡后,其生前享受的定期补助金予以停发,不能再由其遗孀继续领取。因此,继续向您母亲发放抗美援朝优抚款的要求没有政策支持。 如您母亲确实生活困难,可以按程序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华容县民政局 2015年3月1日 | |||||
回复单位: | 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15-03-03 09:23:54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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