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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该讲诚信了。
来信时间: 2015-01-10 12:34:16 来信人: 郭智伟 信件编号: 201501101234169356
信件内容

湖南省华容县新河乡新湖村政府在上世纪未1999年,为了修善农田水利设施,找我父亲借了2万元,一直没有还,经过多年的追讨,一直未果。在2011年湖南省长信箱网站上向省长诉说了此事,终于在省长信箱回复上有了华容县政府的答复,经过县政府询问调查,确认了确有此事,并在省长信箱回复栏上明确答应,会在2012年全部还清欠款,但是到了2013年的1月1日,一分钱都没有。后又经过本人在湖南省长信箱反映此事,又做出承诺,答应在2013年还一部份,2014年的年底全部还清,做为时任的新河乡的白书记于去年的年底实现承诺,已经偿还了一部份。但是在今年的5月14日再次向白书记询问此事时,对方告之由于工作调动,此事不在负责,要我找原来的村长.....我当时就表态,要是村长能解决此事,这笔欠款不会拖15年了。现在想肯请中央领导帮忙。能否要求乡政府履行当时在湖南省长信箱的承诺,于今年年底前还完借款1万多元。后经向中央信访局反映此事,当时的贵乡的胡永恒胡主任接待我并d在中央信号访局的官方网页上做出承诺在2014年12月31日前还款到位。可是到了2015年元月8日,他的手机一直关机,请问此事还能兑现吗?

 

信件回复
事实是:1999年,本乡新湖村找他父亲郭锡昌借款12000元,用于修缮农田水利设施,由于村里财务紧张,未能及时偿还这笔债务,只好于2006年11月通过还欠结算后由村里重新立据欠他父亲21639元,其中包括本金10775元和利息10864元。2011年2月20日,他通过省长信箱反映了此事,乡政府当即与村里进行了协调,村里答复于2011年底上级政府解决农村垫税债务时,还清此笔债务。当时这样回复时,以为上面下来的债务化解数目应该比较大,但2011年上级没有这笔款下来,到2012年底国家才下来了数目很小的一笔债务化解款,分到该村的数目只有15000元,而该村的社会借款就有几十万,村里在很多社会借款没还一分钱的情况下偿还了他父亲11000元(其中2013年元月29日偿还2000元,2013年4月5日偿还3000元,2013年10月12日还2000元,2014年4月12日还4000元),这是村里把他父亲的这笔借款作为特殊情况,优先破例偿还的。下欠10639元,现在村里没有经济收入,财政困难,村里像这样的债务也较多,你父亲的尾欠款会尽力想办法优先偿还。
回复单位: 新河乡 回复时间: 2015-01-21 09:16:10 满意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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