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转业的最低生活补助没有发 | ||||
来信时间: | 2014-12-29 17:24:45 | 来信人: | 郑亚军 | 信件编号: | 201412290524453368 |
信件内容 | |||||
余局长您好,我是一名军转士官,于去年年底随家属户口转业至华容,档案也一直在华容县民政局,直到今年十一月份本人一直未领到未就业最低生活补助金,这是国家对我们转业战士的一份关怀,我的战友们也都在当地民政局领取了。华容民政局安置办却说要到接受单位领取,我现在已经调整到岳阳安置,市民政局明确告知我最低生活补助应该在华容民政局领取这份补助,能不能请局长您在百忙之中了解一下情况。 |
信件回复 | |||||
郑先生: 你好! 据了解,你是一名南县籍转业士官,随家属到华容安置落户。我县的政策是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由安置对象接收单位按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我县2014年安置计划尚未完成,而你本人已调档至市局,且在市局完成安置,已不属于我县安置对象,所以待安置期间生活费也不在我县发放。 华容县民政局退伍安置办 2015年1月4日 | |||||
回复单位: | 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15-01-04 10:09:16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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