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70年代入伍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满60周岁后优抚补助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15-11-23 19:57:30 | 来信人: | 吴鹏 | 信件编号: | cxm1448279850189 |
信件内容 | |||||
尊敬的领导: 我一亲戚,家住华容县新建乡的农村,现已60多岁,他于70年代参军入伍,服役近十年后退伍回家一直从事农业生产,想咨询领导的是:他是否能享受到《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0号)中确定的优抚?如果能,还想咨询现行的优抚政策是什么标准,并应该找哪些部门办理,以前没有享受到的是否能得到补发? 谢谢! |
信件回复 | |||||
根据民政部《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发[2011]10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老年生活补助。 经调查核查,吴鹏反映的对象符合该项政策,可按程序经本人申请后,由乡镇民政办上报县民政局进行办理,自审批之日起发放资金,审批之前的无补发政策。具体政策和办理程序,我局工作人员已对来信人吴鹏进行了解释。 此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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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华容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5-12-11 15:45:39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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