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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田存在问题
来信时间: 2026-06-16 16:43:19 来信人: 张军 信件编号: cxm1781599399885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张军,身份证号:430623199112310918,现系 华容县三封松木村五湖五组村民,独立户主,户口内登记本人及两个女儿,联系电话:16682698035。现就父亲过世后家庭承包地全部由同父异母弟弟均分、本人应分土地权益被剥夺一事,向您如实反映,恳请领导批示乡镇、县农业农村局介入调解、依规分割土地。

一、基本事实

  1. 家父共育有两个儿子,我与弟弟为同父异母,依法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益。
  2. 我成家分户,单独办理户口本,户内有我和两名女儿,但原家庭承包地未做分户分割、未变更确权登记。
  3. 父亲现已去世,当前原承包户只剩弟弟一人在册,村委会、村组在处理父亲遗留土地时,直接将全部承包地交由弟弟一人耕种经营,未给我划分任何份额。
  4. 我认为分配方案明显问题:我同为父亲法定子女,本就享有同等承包份额,虽分户但仍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下两名女儿也无任何承包土地,全部田地一分没有,侵害我全家土地生存权益。我已与村委会、如实告知,均无果,村组未出面公正解决。请政府领导出面帮忙.我户名下2子女需要口粮土地,生活.
信件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父亲去世了,村里将我父亲的农田全部分给我同父异母的弟弟,认为有失公平,希望相关村里将农田平均分配到我跟弟弟名下。”的留言已收悉。华容县12345热线受理后,第一时间转派三封寺镇人民政府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父亲去世后,您父亲留下的田地现暂时仍未进行分配,并没有将您父亲的农田全部分给您同父异母的弟弟。

  目前,您弟弟的现监护人为您姑妈,镇工作人员已和您姑妈进行沟通联系,您姑妈已经明确表示您父亲所留下的土地可平均分给您一半,您可以随时回村办理分配手续。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单位:华容县三封寺镇人民政府

  华容县三封寺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8日

回复单位: 三封寺镇 回复时间: 2026-07-08 15:37:24 满意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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