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华容县东山镇塔市驿胡国庆,戴春梅依仗退休党员干部身份违规强行侵占本人宅基地,违建堵路堵通风采光排水,相关部门久拖不决,处置不力的投诉 | ||||
| 来信时间: | 2026-06-01 10:54:17 | 来信人: | 万蕊 | 信件编号: | cxm1780282457371 |
| 信件内容 | |||||
|
尊敬的县长: 本人万蕊,万柯系华容县东山镇塔市驿居委会九组村民,现就本人长期遭遇的宅基地被恶意侵占,邻户无任何审批手续违法搭建违建,毁约耍赖,毁灭证据,以及属地部门推诿不作为,甩锅法院,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向领导实名投诉,救助督办。 一,基本事实经过 本人持有1986年合法房产证,证件明确记载宅基地权属,四至界限,以现场老树为界,权属清晰,来源合法。1993年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附有精准尺寸图纸。 邻居原华容县地税局胡副局长的妻子(戴春梅,也是某单位退休的公职人员)和胡国庆(胡副局长的亲胞弟,电话:13637303900)其子胡冬也是岳阳体制内在职人员。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侵占本人合法宅基地使用权,占用本人唯一出行通道,违规新建杂屋,围墙。此违规建筑紧贴本人北面墙体,彻底切断本人房屋通用,采光,生活排水,日常出入,严重侵害相邻权与宅基地使用权。此前经过村委会,镇信访,镇司法所,镇国土所,镇执法大队多次联合调解。本人为化解邻里矛盾,息事宁人,自愿割让自家部分宅基地使用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书面调解协议。附上协议,但协议存大重大瑕疵,未约定对方拆除违建,归还土地的具体时限,本人当时在签订协议时提出加上时限,但在场所有相关人员都口头说会督办让对方拆。导致对方借协议漏洞恶意拖延履行,长达七个月拒不整改,拒不归还侵占宅基地,纠纷长期悬而未决,本人合法权益持续受损。更为恶劣的是 本人再次向村委会,镇政府后,对方依仗自身有体制内亲属背景,公然违约,拒绝整改,继续侵占土地,编造封建迷信借口拒不拆违,同时恶意反制,威胁如果政府要拆,就要举报本人四界之内多年存在的遮阳棚。更为恶劣的是,对方为掩盖侵占事实,毁灭权属证据,私自挖除宅基地界址老树树根,直接销毁原始界址物证。故意制造界线不清的假象。 事发后,本人多次向东山镇政府反映违建侵占问题,诉求明确:确认宅基地权属,拆除违规违建,恢复土地原状,保障正常通风排水采光,出行。但属地部门存在推诿,消极履职,处置不力问题: 1.东山镇自然资源所以所谓“界线不清”推诿确权,双方1986年原始房产证相互对应明确记载,我方北边界,对方南边界以同一棵老树为法定界址,我方1993年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带精准尺寸图纸(早年坐标录入错误)。现场留存对应树龄树根视频,影像证据。但基层部门刻意回避铁证,刻意拿土地证早年坐标录入错误为由,故意认定,界线不清,无法确权,将完整权属纠纷打回原点,一味引导本人打官司。 2.东山镇执法大队对肉眼可分辨的违法违建,不依法立案查处,不履行拆违职责,放任违法建筑持续侵占,持续侵权。 3.本人5月14日开始多次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问题,平台存在虚假办结。工单流至东山镇,未联系本人,未实地核查便草率结案的情况,群众诉求完落空。5月25日再次拨打热线,申请升级到县级督办,暂时还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对方凭借亲属体制内身份恶意违建侵占,毁约毁证,基层部门选择性执法,消极不作为,导致普通村民合法权属长期被侵害,合法维权渠道受阻,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 二,本人明确唯一访求,(无任何经济赔偿要求) 1,恳请上级督办华容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据双方1986年原始房产证,现场老树根视频,依法核实,更正错误土地坐标,确认本人合法宅基地权属,明确四至界限; 2.恳请上级督办华容县综合执法大队,对对方违法搭建,侵占宅基地的围墙,杂屋依法认定违建,限期强制拆除,彻底清除侵权建筑; 3,责令对方恢复土地原状,畅通本人房屋出行,通风采光,排水通道,保障本人基本居住权益; 4,彻查本次事件中基层部门推诿履职不作为,虚假办结,消极不作为的问题,纠正执法不公,履职不严乱象; 本人全程合法维权,诉求合理合法,无任何过激诉求,全程提供房产证,土地证现场视频照片,调解记录,投诉记录等全套证据,请查收附件。恳请领导重视基层弱势群众合法权益,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公正处置,彻底解决长期悬而未决的侵权纠纷!本人始终坚信党和政府是人民的党和政府,是能为基层老百姓,弱势群体主持公道办实事,排忧解难的党和政府,在习总主席倡导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下,没人敢这么肆意妄为。 此致 敬礼! 投诉人:万蕊,万柯 联系电话:15173085390 日期:2026年6月1日 附件1:1986年房产权证.jpg 附件2:1993年土地证尺寸.jpg |
|||||
| 信件回复 | |||||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华容县东山镇塔市驿胡国庆,戴春梅依仗退休党员干部身份违规强行侵占本人宅基地,违建堵路堵通风采光排水,相关部门久拖不决,处置不力的投诉”相关问题的留言已收悉。华容县12345热线受理后,第一时间转派华容县东山镇政府办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实地核查、档案比对核实:1、您方提交的1986年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载权属界限标注模糊,现有档案资料不足以清晰划分您户与邻居胡国庆户宅基地法定边界,暂无法认定对方存在侵占您宅基地的行为。2、针对双方宅基地、通行采光排水纠纷,镇、村两级已多次组织双方现场协商、面对面调解工作,并于2025年10月29日促成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现因胡国庆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鉴于乡镇人民政府无强制履约执法权限,无法单方面强制对方执行调解内容。2026年4月29日镇村再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新的一致意见。综合以上情况,建议您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权属档案、现场勘测事实作出权威裁判,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敬请理解支持。3、东山镇12345热线收到工单后向镇、村各级相关单位求证、了解处理情况,相关工作人员也与您家人联系解释,工单办单全程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华容县东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7日 |
|||||
| 回复单位: | 东山镇 | 回复时间: | 2026-06-18 16:15:56 | 满意度: | 非常不满意 |
| 再次反馈 | |||||
| 请承办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七条,《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以及《华容县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农村村民住宅,附属用房(杂屋,围墙,门头)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宅基地审批手续,实行先批后建,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建设的,属于违法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依法拆除。请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不要一味劝导本人起诉。 | |||||
| 反馈时间: | 2026-06-22 09:51:45 | ||||
| 再次回复 | |||||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胡某侵占宅基地建杂屋”的二次留言已收悉。华容县12345热线受理后,第一时间转派华容县东山镇政府办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研究,我镇将联合相关职能单位于本周赴现场开展实地踏勘、现场协调,妥善处置您反映的宅基地纠纷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华容县东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9日 |
|||||
| 回复单位: | 东山镇 | 回复时间: | 2026-06-29 14:45:48 | ||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