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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申请宅基地建房在次遭村委会推诿,村委不作为
来信时间: 2020-06-27 11:36:22 来信人: 陈爱玲 信件编号: cxm1593228982476
信件内容

陶县长,您好:

关于我在县长邮箱求助我申请宅基地建房一事,团洲乡工作人员回复已经处理,但是实际并没有得到处理。我申请宅基地表格从6月7号填写完到现在还是一直无人受理,村委工作人员依旧推诿,我在此投诉乡政府,村委不作为。

1)、关于2017年我回乡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办证时(因为当时土地被村里侵占,也是在县长邮箱中求助才得到处理。),同时申请宅基地建房(本人离异有独立户口本),在处理土地的同时,村委会有查出团华村四组已经有五户人家迁移出去,户口也同时一起迁移了四组,组里存在五个空闲宅基地,当时吴长军、刘克明、徐昌华、郑德松经手处理。吴支书提出划分宅基地给我,却被郑德松、徐昌华拒绝处理,徐昌华在我找闵会计盖有公章的申请宅基地建房书上,签上“只能是老屋此地,情况属实,徐昌华”。

2)、我于今年6月3号电话连线向周支书,徐昌华,刘克明主任反映申请宅基地划四址填表申请建房一事。徐昌华当时说需要本人回来,不可以由他人代办,我特意同村委会提前约好时间(因今年疫情严重,工厂也很多裁员,我不能请太久假,也跟周支书说明情况,约好了请假天数帮我处理,急事急办)。我于6月6号从深圳工厂请假回家办理,7号我去找徐昌华,他要求我去乡政府拿申请建房表格,当我拿到表格拿到之后回村部就不见徐昌华,就被推诿,后来7天每天都被以各种方案推诿,表格我拿在手里一直无人受理(申请宅基地建房书上明确写了在老屋基地上,但是故意卡着)。这期间我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信访办工作人员也来到了团华村委,但是村委会里一个人也没有,都找各种理由离开了,信访办工作人员跟我说下午会有人帮我处理,结果一样没人接收我的申请表,帮我划分四址。并且故意用每天一个解决方案来拖延时间,推诿责任,导致我的申请表格至今无人接手处理。

3)、我17号在信件中提到郑德松于2017年处理我承包土地时,农户都有签字,盖手印划了四址归还我的土地,是由郑德松交到土地确权办。杨建峰手里的是有我与郑德松的签字,明确写明土地是4.71亩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上也明确写明4.71亩,但是郑德松分田给我时,利用职权,私自侵占我0.5亩地,就连国家农田直补款也被私吞,至今我没有享受到我应有的补助。国家农田直补款是不是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面积补助?也无人调查处理。

4)、徐昌华6月19号在一次微信回复说我”以享有宅基地,无权在申请宅基地”,为什么他让我6月7号去乡政府拿的6份宅基地确权建房表格至今也不接手填表处理,打电话也不接。村委也不做任何处理,故意刁难我。

5)、关于23号团洲乡工作人员在县长信箱中团洲回复团洲乡团华村已经与您现场查看了宅基地并召开了座谈会一事,但是村委会实际并没有与我开座谈会。关于调三组姚金秀老人的宅基地收回再由村委发给我一事,当时周支书告诉我姚金秀老人是五保户,存在给她划分了安置房,结果在团新饭馆吃饭时,闵会计负责写收回姚金秀老人宅基地协议时,我才知道她有2个儿子,只是低保户,并不是周支书说的”五保户“。闵会计当时就有提出来,村委无权收回她宅基地,她只是不能够盖房,但她还是有种植权利!我是四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四组也有空闲宅基地,我也符合一户一宅,急需解决居有所住!为什么村委逼我,让我去三组分宅基地,我也不是三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只有本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权益。四组的闲置宅基地不能再次分配给组内有需求的人,就是因为有郑德松,徐昌华这样的村组干部在有闲置宅基地的情况之下,不作为,故意拖延,至今无法解决。团洲乡也以土地已经确权为理由,不予处理。但是团华村四组有多于宅基地没有确权,至今也无人处理,无人调查。

6)、在23号中团洲乡工作人员回复说,“如果您需要建房,需符合乡村规划,您可在丈夫李争详的原有宅基地上继续建房,因您丈夫和弟弟分别在君山区和华容县购买了房屋,当前该宅基地为空闲状态。”但是我在团洲乡工作人员回复之后再次给周支书打电话反映,请他安排人给我划分四址,填表格之后上交乡国土资源土地办,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后,才能测量建房。他以“忙"为理由,要我找徐昌华,我打徐昌华电话一直是能拨打成功,但是徐昌华就是不接,也不回复!

陶县长,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监督调查,真正解决我审请宅基地建房难的问题!

附件1:WechatIMG11.jpeg

信件回复

陈爱玲同志:

您好!您于市长信箱反映的申请宅基地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

1、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杨建锋已与您联系,同意在原宅基地上划分0.5亩给您建房,这是团华村及您都同意的最终方案;

2、原宅基地本来就有您及孩子的面积,在上建房属于您的合法权益,但目前的问题是您原丈人可能不同意,若他不同意你在上建房,乡村两级可以上门做工作,但如若其仍然不同意,建议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对他进行法律起诉。

回复单位: 团洲乡 回复时间: 2020-06-30 17:05:28 满意度: 基本满意
再次反馈
一,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杨建锋于7月29号打电话给我,说在原来宅基地划0.5分给我,并且同信访办的一路去团华村委会,一同划界址确权给我,我当时才同意的,并不存在说我以孩子的名义对原丈人进行法律起诉,这种处理方式我不接受。 二,6月30号上午团洲乡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问村里有人打电话我没有,我说村委会没人联系我,6月30号晚上刘主任打电话给我,我前夫家不同意的话也说要我起诉,我说不接受。我向村委会申请的四组宅基地,但是村委在有闲置宅基地的情况之下,明知对方不肯,强行将我的宅基地划分在了原宅基地上,责任在村委会,不在于我个人,既然给我批在老宅基地,就应该划界址确权。不划分就是严重侵犯了我在四组享有宅基地的权益。 三,7月1号刘克明与我联系,要我接受三组的宅基地,我再次强调我要在四组申请宅基地,我又跟团洲乡政府工作人员反映村委这个事,工作人员说,是老宅基地,不是三组。 四,现在到底是哪个部门在处理,怎么政府工作人员各说其词,事情根本没有解决,怎么会回复已解决?不应该是事情处理好,划界址,确权资料填完我本人签字以后才能说是已经处理好了吗?这样的回复本人不接受,希望政府部门继续监督调查处理!
反馈时间: 2020-07-01 22:45:40
再次回复

陈爱玲同志:

您好!您于市长信箱反映的申请宅基地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

1、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杨建锋已与您联系协商得出处理结果:同意在划分0.5亩给您建房,为您确权的前提是您先在土地上把房子先建起来。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回复单位: 团洲乡 回复时间: 2020-07-10 00: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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