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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本地户籍转移
来信时间: 2020-05-08 19:22:06 来信人: 张婧 信件编号: cxm1588936926853
信件内容

本人是华容县居民,已婚无子女,老公是外省户口。在华容县北岸尚品以买房并有房产证,房产证上是自己个人的名字。

  本人原户籍地在华容县水乡街,现在想将自己个人的户籍迁移到房子所在地北岸尚品。今日5.8号先去马鞍山派出所办理,派出所要求我到房产所在地农科所社区开一张户籍迁入证明,然后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即可。我来到农科所社区,此地工作人员要求我去原户籍地开居民婚育状况证明,于是我去水乡街社区开证,但是水乡街社区工作人员说他们无法开此证明,而且无需开此证明,他们从来没有开过此证明。我又打农科社区工作人员电话沟通,但是农科社区工作人员坚持没有婚育证明就不能给我开户籍迁入证明。水乡街社区工作人员不给开,并建议我再去问派出所,去派出所投诉农科社区.
  两个社区不同要求,这意味着我本地人买房了也也没法入户到我个人的房产所在地。
  这两个社区相隔不过3公里,为什么入户要求还有不同,县政府不能明文统一规定吗?另外我买房了有房产证,而且只是个人入户,不涉及到我的丈夫,为什么要开婚育证明,结婚证都不能证明我结婚了吗?
   还有我没有子女我还要怎么证明自己没有子女。
   本人在外地工作,难得在社区和派出所工作时间在家,平时过年回来他们也放假了.
  烦请政府能尽快给我这种普通公民一个解决办法。谢谢!!

信件回复

针对问题回复如下:收到信件后,工作人员已经与当事人协商好,当事人本人迁户所需要的婚姻证明当事人可以到水乡街居委会进行开具。

回复单位: 县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 2020-05-12 15:31:11 满意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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