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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申请贫困户对象的报告
来信时间: 2019-05-14 09:24:01 来信人: 陈志海 信件编号: cxm1557797041398
信件内容

申请贫困户对象的报告

 

县扶贫办:

我是治河渡镇登瀛村轭头湾五组村民陈志海 (身份证号430623197905054513),今年39岁,长期患有肝硬化、脂肪肝疾病,需要长期服药,完全丧失劳动力,无任何经济收入来源,属于特困群众。

我于2019年1月29日,因髋关节痛疼不适被岳阳市湘岳医院确诊为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需立即置换股骨头,据医院报价,人工材料进口不低于5万元一个,双侧置换仅材料费不低于10万元,且住院治疗期间还需花费大量医疗费及护理费用,累计不低于15万元。由于本人身体状况一直不好,虽然长年在外打工,但因身体原因,挣钱除养家糊口外,一直没有什么积蓄,难以承担巨额医疗费用,为此特向县扶贫办申请农村特困对象,向县民政局申请解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及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以便早日手术康复,望批准。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陈志海

2019年5月5日

附件1:申请贫困对象的报告.docx

信件回复

陈先生:你好!

你“申请贫困户对象的报告”我们通过市长信箱平台已经收悉。经调查,你所反映的家庭情况和你患病的情况基本属实。现就你的请求回复如下:目前,你村扶贫专干已经将你的申报资料收集并在镇扶贫办进行了备案登记。由于省扶贫系统没有开放,待省扶贫系统开放后再将你的资料进行录入。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回复单位: 治河渡镇 回复时间: 2019-05-21 07:40:01 满意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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