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塔市村长江沿岸强拆房屋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19-03-19 06:55:24 | 来信人: | 李斌 | 信件编号: | cxm1552949724331 |
信件内容 | |||||
塔市村自2019年3月9日展开环境整治工作以来,村支书革令长江沿岸居民将房前屋后拼插屋拆除,为塔市修复古镇做准备,3月17日村支书及村干部在没有任何合法程序情况下,未征得居民同意,便强行将房屋拆除,态度强硬,拆后补偿不合理(每平方米70元),昨晚村支书带领村干部到家里游说做沟通,但是结果未达成统一意见,但是走前说明天如果我们家不同意也还是要拆的,现在是法制社会,民生大于天,百姓无小事,我们的住宅受法律保护,在没和我们达成统一意见前,请多听取拆迁户的呼声,为此,我们长江沿岸拆迁户一些正面要求在这里提出: 1.在没有统一意见前禁止强拆,暴力拆迁的行为 2.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 3.出示具备相应的拆迁文件 |
信件回复 | |||||
针对问题回复如下: 收到李先生写给市长信箱的信件后,镇党委、政府立即安排塔市居委会金支书处理此事,金支书表示:搞好人居环境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人居环境整治,修复塔市驿古镇有利于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有利于古镇发展,需要广大居民的支持,3月17日跟李先生做工作时确有些言语冲突,通过做工作后李先生对此表示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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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东山镇 | 回复时间: | 2019-03-26 18:53:57 | 满意度: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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