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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县城管大队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资料
来信时间: 2019-03-12 13:26:50 来信人: 汪良会 信件编号: cxm1552368410558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父亲名下有一套住房,位于华容县水乡街民富桥附近的城管宿舍楼,有房产证(见附件),现欲出售因无土地证无法办理,到阳光政务现场咨询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办理事项,前台工作人员需我父亲告知房产土地来源凭证,我们个人肯定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为此,我通过县长信箱咨询了相关事宜,县政务中心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操作规程(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依申请登记的原则,交易双方持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县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资料为: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双方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5、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6、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文件;7、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根据反映的情况,上述第3项资料为县城管大队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和本人原房产证。

因此,提请县城管大队协助提供相关土地的权属来源资料,谢谢!

附件1:1552368288.png

信件回复

针对问题回复如下:收到来信后,环卫中心工作人员迅速与汪先生联系对接,评细介绍原城管环卫老家属楼的基本情况,就土地权属办理流程、政策依据、办理条件作了评细解释。

回复单位: 县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9-03-27 09:28:21 满意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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