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村合作医疗激费 | ||||
来信时间: | 2019-02-22 19:06:19 | 来信人: | 王小文 | 信件编号: | cxm1550833579436 |
信件内容 | |||||
农村合作医疗缴费点在哪里?需带哪些资料? |
信件回复 | |||||
接到信件后,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迅速与医保中心联系,关于王小文通过市长信箱反映的“农村合作医疗缴费”的问题。医保中心针对信件回复如下: 从2017年起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一般为上年度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居民2019年医保参保缴费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城乡居民可在参保缴费期内,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村场(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可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政策,逾期不补参、中途不退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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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9-03-01 15:48:06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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