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请华容县人民政府为民做主,督促华容县公安局 纠正非法冻结本人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维护 本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 | ||||
来信时间: | 2016-10-24 09:39:17 | 来信人: | 黄贵洲 | 信件编号: | 201610240939177462 |
信件内容 | |||||
本人黄贵洲(身份证号码440524197105142091,联系电话13808865288,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塔1106房)一向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但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星汇园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账号3602176401001154983,卡号6222083602006751553)中的42万多元却无辜被湖南省华容县公安局违法冻结,至今仍未解除。 湖南省华容县公安局在侦办被告人陈裕海涉嫌开设赌场罪过程中,以本人上述银行账户与被告人陈裕海用于开设赌场收取赌资的银行账户有资金往来为由,于 2015年7月3日 将本人上述银行账户冻结。 2016年2月25日 ,被告人陈裕海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在华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号:(2015)华刑初字第00324号),被告人陈裕海的辩护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何伟雄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证明本人银行账户与被告人陈裕海的所有资金往来均是正常的借款资金往来的相关证据,被告人陈裕海也当庭承认本人没有参与任何赌博,并承认其与本人所有资金往来均是借款资金等事实(以上事实均有该案开庭笔录、《刑事判决书》予以证明)。 2016 年4月15日 ,华容县人民法院对陈裕海等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作出(2015)华刑初字第00324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中并未认定本人银行账户与该案有关,法院判决追缴账户资金中也本人银行账户。上述判决最终认定本人的银行账户并未参与被告人陈裕海任何赌博。 上述判决生效后,华容县公安局并未按法院判决解除本人银行账户的冻结,反而在 2016年7月3日 将本人银行账户继续冻结至 2017年1月3日 。本人曾于2016年7月下旬向华容县人民政府网站投诉华容县公安局违法冻结本人银行账户的行为,其后虽有华容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来电称将在 2016年9月30日前 解除本人银行账户冻结措施,但至今仍未有任何结果,本人银行账户继续被华容县公安局违法冻结。 本人认为,本人与被告人陈裕海的所有资金往来均是正常的借款资金往来,本人银行账户与被告人陈裕海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没有任何关系,华容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也确认本人银行账户并未涉案且不在法院判决追缴账户内,因此本人银行账户应当解除冻结,而华容县公安局违法继续冻结本人银行账户已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请华容县人民政府为民做主,依法纠正华容县公安局的违法行为,督促华容县公安局立即解除对本人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 此致 |
信件回复 | |||||
黄贵洲与陈裕海赌博账号及林泽敏账号交易共22比,收入金额696.296万元,支出金额218.78万元,陈裕海有转移赌博资金嫌疑。 | |||||
回复单位: | 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16-11-07 11:13:19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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