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决算管理员   2022-09-02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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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为主管部门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负责县域内江、湖、河道、湖泊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事务性研究工作。

2、负责县域内江、湖、河道、中小型水库、水土保持、农饮等相关规划编制和相关重大水利项目的前期运作、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为水土保护预防,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规划及保护,项目建设的水资源认证,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等事务性工作。

3、负责全县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的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的整治日常管护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4、负责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等前期事务性工作。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等组织采购,签订并严格履行有关合同。

5、负责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与安全实施监督。

6、负责协调我县辖区内的江、湖、河防洪大堤的建设和维修养护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综合部、财务部、工程事务部、河道治理部、水资源与水土保持部、质监部、规划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2.62万元。 较2020年增加65.88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7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62万元,占9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占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7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18万元,占85.9%;项目支出38.44万元,占1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2.62万元,与2020年相比,较2020年增加65.88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9.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88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9.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268.62万元,占99.62%;其他(类)支出1万元,占0.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5.62万元,支出决算为26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年初预算为37.74万元,支出决算为3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 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1.88万元,支出决算为224.12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1%。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1.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4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73.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73.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个、接待人次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本年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元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44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成立评价小组,依据相关政策规定、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2021年度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等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情况进行自评。通过整体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021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万元。积极组织开展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通过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02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评价项目绩效评价详见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华容县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江湖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2021年长江洞庭湖事务中心整体绩效自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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