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 华容县民政局决算
来源:决算管理员   2026-09-1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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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

  华容县民政局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华容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华容县民政局是华容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贯彻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开展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三)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治理机制。

  (五)负责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指导养老机构规范发展。

  (六)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做好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

  (七)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组织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维护残疾人权益。

  (八)推进婚姻登记管理、婚俗改革;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行业管理。

  (九)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调处边界纠纷,规范地名标志管理。

  (十)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管理、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和民政统计工作,监督各类民政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民政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股10个股室;下设民政事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殡葬事务所、殡葬管理执法大队等二级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纳入华容县民政局2025年度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为华容县民政局(部门本级),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华容县民政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20476.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9万元,降低7.71%,主要是因为:一是优化预算资源配置,整合清理部分碎片化、实施条件不成熟的专项项目,调减低效无效项目预算;二是部分民政服务类项目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实施时序,相应减少本年度预算安排;三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一般性、非刚性运行支出。部门优先保障残疾人护理补贴、儿童福利、困难群众救助等兜底民生资金,核心民生保障力度未减弱,收支规模同比有所下降。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行政开支。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民政重点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2047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27.8万元,占99.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8.73万元,占0.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2047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59万元,占6.69%;项目支出19105.94万元,占93.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2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9万元,降低7.71%,主要是因为:一是优化预算资源配置,整合清理部分碎片化、实施条件不成熟的专项项目,调减低效无效项目预算;二是部分民政服务类项目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实施时序,相应减少本年度预算安排;三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一般性、非刚性运行支出,重点民生保障支出保持稳定,财政拨款收支规模同比有所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14.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9万元,降低7.71%,主要是因为:一是优化预算资源配置,整合清理部分碎片化、实施条件不成熟的专项项目,调减低效无效项目预算;二是部分民政服务类项目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实施时序,相应减少本年度预算安排;三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一般性、非刚性运行支出。部门优先保障残疾人护理补贴、儿童福利、困难群众救助等兜底民生资金,财政拨款支出规模同比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14.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75.74万元,占99.80%;卫生健康(类)支出2.00万元,占0.01%;其他支出(类)支出34.00万元,占0.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94.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61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0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基本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388.81 万元,支出决算为 446.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殡葬管理执法大队 10 名人员纳入本单位管理,相应增加人员相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5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363.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6.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业务实际发生额执行支出,部分工作事项规模较预算有所缩减。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 33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既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资金,足额完成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5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5.75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年初预算为 481.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5.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1.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业务实际发生额执行支出,部分子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未达到预期支出规模。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222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49.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补贴对象动态增减变化影响,按照业务实际需求据实发放补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40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919.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5.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低保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对象人数减少,按实际在册对象据实发放低保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7573.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7145.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4.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对象人数减少,按实际在册对象据实发放低保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825.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45.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3.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临时救助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至各乡镇打卡发放,未通过本部门单位列支。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年初预算为 12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93.8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8.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存在较强不确定性,根据实际救助需求发生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71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合计为 5386.00 万元(包含城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决算合计为 3658.7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7.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部分财政直接拨付各乡镇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及护理费,该部分资金未在本部门决算反映。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 28.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6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5.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救助对象减少,按实际救助对象据实发放补助。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9.70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0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00 万元。因年初未安排该科目预算,年中收到相关资金据实发生支出,故无预算执行率可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并据实列支。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支出规模较大,主要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5 年度决算数为 7145.0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 36.43%,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对象低保金发放,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5 年度决算数为 2919.0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 14.88%,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对象低保金发放,保障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0.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4.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6.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9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预算的95.55%;与上年相比减少0.71万元,降低1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等开支,在保障正常履职需要的前提下,压减非必要、非刚性公务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及活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51万元,降低12.7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

  主要是车辆维修、燃油等支出,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51万元,降低12.7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合理调度车辆,节约用车成本。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预算的80%;与上年相比减少0.20万元,降低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接待频次与标准,按实际发生列支;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持续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8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71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12.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到项级科目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9万元,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为年中追加下达的彩票机构业务费,据实列支。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13万元,该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为年中追加下达的彩票公益金,据实列支,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运行支出,从严控制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行政运行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2万元,用于召开民政工作部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业务会议,会议严格贯彻落实精简高效要求,压减会议规模与次数;开支培训费1.15万元,用于开展民政业务、财务、养老护理等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5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2.5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7.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62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7.2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6.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30.99万元。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葬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单位预算资金管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部门组织开展 2025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全面核查年度资金投入使用、绩效目标落实、内部制度执行等情况,保障自评工作客观真实、全面完整。

  本次绩效自评覆盖 2025 年度部门全部整体支出,共涉及项目 18 个,涉及资金1955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16 个,资金 18839.8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2 个,资金 712.82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 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项目安排,资金均为 0 万元,对应占比均为 0%。

  2025 年本部门总支出2047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84.45 万元,占总支出 4.32%;项目支出 19592.08 万元,占总支出 95.68%。财政供养人员编制 81 名,2025 年实际在职 81 人,人员控制率 100%。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各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专项,包含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民生保障业务。工作中,本部门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压实各岗位绩效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从严管控办公、差旅、接待等运行经费,持续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 2025 年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儿童福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养老服务(含老年福利)等 4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33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

  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组织对 2025 年度 6 个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 3414 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5 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0476.53万元,执行数20476.5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整合自评综合得分 89 分,评价等级为 “良”。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民生兜底保障成效充分显现。足额拨付各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专项资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7145 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919 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658.79 万元、临时救助支出 1345.57 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 12.6 万元、事业发展资金支出 11.6 万元;落实残疾人补贴、儿童福利、流浪乞讨救助等社会福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二是经费管控执行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在职人员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严守厉行节约规定,“三公” 经费、政府采购、公用经费各项支出均按制度执行,公务接待从严压减,会议培训、办公水电等日常运转经费合理节约使用,财政资金运行安全规范。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测算精准度有待提升,预算执行不均衡。社会救助类资金受困难群众动态变化影响,救助对象人数存在不确定性,年初只能依据历史数据预估,与年度实际救助需求存在偏差;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部分福利类项目,受前期谋划不足、配套条件不到位、服务商落地周期长等因素制约,项目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二是绩效全过程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绩效监控一定程度仍偏向事后自评,项目实施过程中动态跟踪、绩效分析常态化不足;部分救助、福利项目绩效指标偏宏观定性,量化指标设置不够细化,绩效跟踪反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频次不足,影响救助对象动态更新效率。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预算编制科学精准水平。结合民政救助福利工作特点,充分研判救助对象动态变化趋势,做实做细项目前期测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贴合实际程度,从源头减少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杜绝虚列预算。

  二是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与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预算执行常态化跟踪调度机制,对救助福利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定期分析研判,倒排滞后项目工期,及时掌握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盘活沉淀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优化绩效指标设置,加大量化指标占比,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绩效监控;加强业务人员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压实绩效管理责任,推动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健全部门数据比对共享机制,做好救助对象动态核查更新。

  二是部门评价结果。

  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数 2220 万元,执行数 2149.76 万元,完成预算的 96.84%,部门评价得分 9.7 分,评价等级为 “优秀”。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少数对象动态更新不够及时,个别补贴发放存在滞后风险;原因在于对象信息动态比对核查频次有待提升,部门数据共享联动不够充分。

  下一步改进措施:健全对象动态核查机制,加强与残联、医保等部门数据比对,及时更新补贴对象台账,保障补贴精准及时发放。

  儿童福利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 481 万元,执行数 33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68.61%,部门评价得分 8.6 分,评价等级为 “良好”。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儿童福利服务类子项目推进不及预期,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原因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细化不足,服务购买对接落地周期较长。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谋划儿童福利服务项目,细化实施方案,加快服务采购落地,压实项目推进责任,提升预算执行效率。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全年预算数 120 万元,执行数 93.80 万元,完成预算的 78.17%,部门评价得分 9.1 分,评价等级为 “优秀”。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救助服务开展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大,部分救助服务支出存在不确定性;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流动性强,救助场景预判难度较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常态化巡查救助,科学研判救助需求,合理统筹项目资金,提升救助资金使用的精准性。

  养老服务(含老年福利)项目:全年预算数 513 万元,执行数 59.3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1.56%,部门评价得分 7.4 分,评价等级为 “合格”。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整体执行率偏低,大量预算资金未能落地;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项目前期筹备、场地建设、服务商引进等配套工作推进缓慢,项目实施条件未及时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养老服务项目前期筹备,压实项目推进时限,倒排工期,完善配套要素,推动养老服务项目尽快实施,盘活财政专项资金。

  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2025 年度 6 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其中,5 个项目评估通过,涉及资金 3334 万元,1 个项目评估不通过,涉及资金 80 万元。评估不通过项目主要存在前期调研不充分,实施条件不具备,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已不予立项,要求重新优化完善项目方案后再申报。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充分运用 2025 年度绩效自评结果、部门评价结果以及财政评价反馈意见,将绩效评价结果贯穿运用于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全过程。

  在预算安排方面,坚持绩效导向,落实绩效与预算挂钩机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重要依据。对残疾人补贴等绩效表现优秀的项目予以优先保障;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执行率偏低、绩效存在短板的项目,严格审核下一年度预算,结合实际实施情况合理压减虚列预算,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

  在支出结构调整方面,立足民政兜底保障主责主业,持续优化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配比,坚持保基本民生、保重点业务,统筹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优化民政专项资金配置,把财政资源更多倾斜到救助兜底、基本社会福利等群众需求迫切领域;对执行滞后项目及时梳理盘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在资金管理方面,针对评价发现的预算测算、过程监控短板,严格执行 “先预算后支出” 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救助福利资金申报、审核、拨付流程,强化专项资金台账管理;建立项目进度台账,定期调度通报,加强救助资金执行进度跟踪核查,防范资金沉淀闲置,保障救助资金及时足额直达困难群众,压实资金使用各环节管理责任。

  在制度建设方面,对照绩效评价暴露出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本部门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绩效监控相关内部制度,细化预算编制、绩效监控工作要求;把绩效评估、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嵌入业务全流程,强化业务人员绩效业务培训,补齐绩效管控短板,健全 “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 的闭环管理,推动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2. 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有)

  2025 年度年初批复预算支出 20476.53 万元,实际执行完成 20476.53 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本年度聚焦兜底保障主责主业,足额落实各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专项资金,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救助福利政策全部落地执行,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严格落实 “三公” 经费、政府采购管控要求,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以内;政府采购、公用经费各项开支厉行节约,办公费、水电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均控制在合理区间,无楼堂馆所新建完工项目。整体上较好完成年度既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但部分养老、儿童福利类项目执行进度不及预期,后续需重点推进整改提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最低生活保障: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基本生活供养和照料服务的救助制度。

  七、临时救助: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八、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用于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及护理需求。

  九、儿童福利:指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的福利制度。

  十、养老服务:指国家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指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生活救助、医疗救治、返乡护送等救助管理服务。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特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5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华容县2025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民政局) .docx

华容县民政局汇总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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