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 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
来源:决算管理员   2023-09-07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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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

  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四)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七)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八)指导乡镇党委统一战线工作,负责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县工商联党组,归口管理县工商联、县侨联,做好县知联会等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九)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十)承办县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室、民族宗教事务室、政策法规室(行政审批室)、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室、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室、港澳台侨统战工作室。其他机构2个: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县侨联)、县宗教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34.6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0万元,增长42.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资及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且包含上年的部分基本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34.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6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3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6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34.6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0万元,增长42.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4.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万元,增长42.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资及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且包含上年的部分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4.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4.6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34.6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调增。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41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调增。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调增。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调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5.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8.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与决算持平;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等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2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7.59万元。增长208.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预算经费调增。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31万元,用于召开全县党外代表人士会议、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乡镇统战委员统战工作会议,人数550人,内容为统一战线;开支培训费10.02万元,用于开展全县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统战专干培训,人数1000人,内容为人大代表履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统战业务知识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聚焦政治引领,切实加强统战工作领导。坚持党委统领。县委先后组织召开县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县宗教工作会议和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常委会4次专题研究统一战线重大问题,部署安排重要工作。深化学习培训。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先后5次学习统一战线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县委党校将《条例》纳入授课内容。抓实主题教育。先后开展“筑同心·跟党走”“党建带侨建·同心共筑梦”“中华民族一家亲”等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党外代表人士暑期谈心活动。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落实统战重点任务。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平安和谐。完善与少数民族交融交往机制,健全涉疆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管理责任清单,着力推进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和示范场所创建,深入开展宗教领域专项治理。全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全力帮扶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会同县优化办开发民营企业服务“直通车”微信小程序,组织开展芥菜产业及酸菜腌制加工现状调研,举办“企业家沙龙”活动4期,共办理落实42个诉求问题,县领导联系服务企业“五个一”活动得到落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完成县知联会换届,启动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室建设,推进“容城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开展“四个一”活动,落实“双走访”,强化党外知识分子的日常教育管理。侨务工作和港澳台侨统战士统战工作全面加强。完善涉侨信息库,。精细做好海外侨胞返乡探亲、祭祖、来访的接待工作,组织侨眷侨属、侨胞之家开展联谊活动。三是聚焦服务大局,积极发挥统战法宝作用。服务招商引资。扎实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全县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中有人大代表19名,政协委员60名。将“湘商回归”列入全县“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制定县级领导对接重要乡友制度,实行“一个乡友、一名领导、一套班子”全程跟踪对接走访服务。在长沙市、深圳市、东莞市试点开展异地商会驻点招商工作,启动北京市和惠州市异地商会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30家本土企业对接2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深入开展同心美丽乡村创建,25家企业与7个同心美丽乡村结对,共建合作社20个。服务安全稳定。深入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场所18处,均已整改到位。完善统战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机制,会同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处置统战领域意识形态案件2起。四是聚焦争先创优,全力打造统战特色亮点。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上创特色树亮点。抓实储备、培养、使用和管理四个环节,联合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开展党外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建立79人的党外后备干部储备库,以无领导小组评价的形式,选拔6名党外后备干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全县共有党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3人,其中副处职5名,正科职7人。在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教育引导上创特色树亮点。通过“搭台子”“指路子”“给位子”,帮助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每年安排5万以上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商会开展党建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县青商会先后获评全国“四好”商会、省级示范社会组织,会员中现有省市县“两代表一委员”19人,其中省政协委员1人。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上创特色树亮点。擦亮“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品牌,支持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指导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会开展中国化阵地建设试点,获得省民宗委充分肯定。在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上创特色树亮点。深入开展“四明白四清楚”大调研活动和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创新、大提升“五大”主题活动,着力打造学习型、实干型、创新性、服务型、清廉型“五型”机关,持续开展乡镇统战工作“三建设一创新”乡镇统战基层基础全面加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详见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公开表格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统战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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