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人防办
提出群众防空组织组建计划、制定群众防空组织专业训练计划、组织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 人防办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4号)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国防教育计划和普法教育规划,加强教育训练基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空和防灾救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空意识,增强公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在校学生的防空和防灾教育,由教育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防空和防灾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防空和防灾救灾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 其他人员的防空和防灾救灾教育,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