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人防办
"本级保留"的行政权力,是指本级部门直接行使的行政权力。
- [行政许可] 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及防空警报通信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人防工程设计审批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认可
- [行政许可]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
- [行政处罚]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建、少建防空地下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侵占人防工程、危害人防工程及设施安全或者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经批准拆除人防工程,未按规定的标准和抗力等级补建或拒不补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人防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对擅自拆除、改造、报废等侵害人防工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擅自拆除损坏或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
-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人防工程设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未将人防工程有关资料提交人防部门存档的处罚
- [行政强制] 未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行政强制
- [行政征收]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平时使用、拆除补偿费征收
- [行政征收] 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易地重新安装以及毁损赔偿费征收
- [行政检查]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开发利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城市和经济目标人防建设监督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 提出重点防护目标
- [其他行政权力] 制定城市防空袭及实施计划
- [其他行政权力] 编制人民防空工程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