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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照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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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照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6项
实施机构 农机监理所窗口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2、 符合下列号令、文件、规定的规定条件
① 农业部于2004年9月21日发布《拖拉机登记规定》第43号令;《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专用规定》第42号令
② 农业部于2006年11月2日发布《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第72号令
③ 《湖南省拖拉机登记工作规程》《湖南省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程》《湖南省拖拉机驾驶业务工作规程》《湖南省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程》
申请材料 1、 拖拉机上户牌照核发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 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 机动车产品整机合格证;
④ 发动机和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
⑤ 拖拉机保险凭证(纯农田作业的拖拉机除外)原件;
⑥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原件。
2、 申领拖拉机驾驶证提交下列材料:
① 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② 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③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⑤ 农机培训机构的《培训结业证书》原件;
⑥ 一寸近期证件相片4张,经考试成绩合格后2个工作日核发驾驶证.
办理流程 1、 受理:(1天)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受理承办人:朱晓霞;检验员:雷文军、杨平;申请受理承办人:任剑榕;电脑登录承办人:刘四美;
2、 初审:(1天)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交县安全监理所负责人审核。
3、 审批:(1天)按照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责任人:农机监理所副所长:白尊武
4、 发证:(17天)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予以发证,时间1天。承办人:任剑榕、朱晓霞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对象

一.联合收割机、工程机械号牌工本费

 

 

 

    1.反光号牌

每副

40元

车主和驾驶员

    2.不反光号牌

每副

25元

车主和驾驶员

    3.临时号牌

每张

5元

车主和驾驶员

4.铝合金号牌及同类产品

每个

10元

车主和驾驶员

5.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

每个

5元

车主和驾驶员

二、联合收割机、工程机械工本费

 

 

 

1.行驶证、驾驶证工本费

每证

15元

车主和驾驶员

2.临时机动车行驶工本费

每证

10元

车主和驾驶员

   3.机动车登记证工本费

每证

10元

车主和驾驶员

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每辆/次

 

车主和驾驶员

1.联合收割机上线检验

元/辆次

100元

车主和驾驶员

四、驾驶许可考试费

每人/次

 

车主和驾驶员

1.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考领G、R、S、T、驾驶证)

每人/次

500元

车主和驾驶员

2.小型拖拉机(考领驾驶证)

每人/次

400元

车主和驾驶员

3.手扶拖拉机(考领K驾驶证)

每人/次

300元

车主和驾驶员

收费依据 湘价费[2008]164号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咨询电话 0730-418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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