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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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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土地登记发证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其他服务事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三十八条、《土地登记办法》第3条
实施机构 国土局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以延迟10天)
受理条件 1、有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
2、土地权属四至抵界清楚,无任何权属争议。
3、提供地籍调查表(相邻权属关系人必须签字盖章认可)、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 分10种不同类型(详见附表)(一)至(十一)
土地(预)查封登记申请书
土地登记申请书
土地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审批表
办理流程 1、受理。办理时间:(3-5天)
总受理由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唐立山负责(时间1天);资料扫描由地籍股刘畅负责(时间1天);信息录入由地籍股蔡均负责(时间1-3天)。
2、审查。办理时间(3-5天)
初审由地籍股长刘志清负责(时间1天);审核由分管局长彭子能负责(时间1天);审批由局长袁为凡负责(时间1-3天)。
3、建土地登记卡。办理时间(1-2天)
具体经办地籍张盛刚负责(打印审批表和土地登记卡)。
4、注册发证。办理时间(2-3天)
缴费和控税流转审批由国土窗口李玉梅负责(时间1天);打证经办和登记签收由国土窗口温菊香负责(时间1天);资料归档由地籍股刘畅负责。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标准 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证(小型微型企业免征)
收费依据 《关于核定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43]958号),《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13]30号)
承诺办结时限 9-15个工作日(根据不同类型时间不同)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国土窗口(电话:4180432)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咨询电话 0730-418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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