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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一、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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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一、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审核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实施机构 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电话:4180428)
实施主体性质 县级初审许可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拟从事因科学研究、人工培植(驯养)、展览和合理开发利用等特殊需要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材料 1、经营资格证书;
2、国家一、二级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合法来源证明;
3、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报告和申请表;(份数:1份;获取方式:窗口提供空白文本和示范文本或www.huarongxzfw.com、http://lyj.huarong.gov.cn下载电子档,申请者按示范文本填写)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植物申请表
4、现场勘验证明。
办理流程 1、受理:(1天)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承办人:吴晓华;盖《华容县林业局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资料传递人员:李隆发。
2、现场勘验、审核:(3天)负责单位:林业局森保股;承办人:张友慧等人;签字:森保股分管负责人胡少祥;资料传递人员:张航。
3、报批:(15天)呈报单位:湖南省林业厅保护处。
4、发证:(1天)发证单位:华容县林业局森保股;承办人:张友慧。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标准 1、二级保护植物及其产品的资源保护费按成交价的10%收取;
收费依据 《关于公布全省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4]21号);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咨询电话 0730-4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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