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一、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审核
事项名称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一、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审核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
实施机构 | 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电话:4180428) |
实施主体性质 | 县级初审许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拟从事因科学研究、人工培植(驯养)、展览和合理开发利用等特殊需要的单位和个人。 |
申请材料 | 1、经营资格证书; 2、国家一、二级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合法来源证明; 3、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报告和申请表;(份数:1份;获取方式:窗口提供空白文本和示范文本或www.huarongxzfw.com、http://lyj.huarong.gov.cn下载电子档,申请者按示范文本填写) ![]() 4、现场勘验证明。 |
办理流程 | 1、受理:(1天)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承办人:吴晓华;盖《华容县林业局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资料传递人员:李隆发。 2、现场勘验、审核:(3天)负责单位:林业局森保股;承办人:张友慧等人;签字:森保股分管负责人胡少祥;资料传递人员:张航。 3、报批:(15天)呈报单位:湖南省林业厅保护处。 4、发证:(1天)发证单位:华容县林业局森保股;承办人:张友慧。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收费标准 | 1、二级保护植物及其产品的资源保护费按成交价的10%收取; |
收费依据 | 《关于公布全省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4]21号);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