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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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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
实施机构 华容县公安局(电话:4251011)
受理条件 1、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
2、运达地为华容县行政区域内;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条件。
申请材料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8、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办理流程 1、申请:托运人在互联网上通过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
系统向公安机关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上传必备材料电子文档。
2、受理:托运人持申请表及必备材料到公安机关申请受
理(地址:华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管理中队)
3、审查:
(1)、按许可条件、标准,对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
(1)、对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的材料进行审定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5、送达与公示
(1)、公开审定结果
(2)、准予行政许可的,制作《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送达
(3)、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核销:烟花爆竹运抵目的地后三日内到公安机关核销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承诺办结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
办理地点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咨询电话 0730-4251011
监督电话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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