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林业局
机构名称
华容县林业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东路19号 0730-4222235
负责人
蔡亚利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负责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地方性相关县级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指导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织指导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工作。指导林木花卉工作。组织指导退耕还林、利用外资造林、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权限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组织指导培育油茶、楠竹资源培育,指导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油茶、楠竹、家具加工业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国家级、省级、市级林业龙头项目申报,开展林业产业统计。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植物、林产品检疫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权限内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地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风景名胜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最多跑一次”林业改革事项,负责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送审、办结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开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乡镇相关林业业务工作。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林业种质资源库,负责林业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和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案件相处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保护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投资项目,组织指导森林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人才、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权限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的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国家公园体制。
方小雷
党组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
男,汉族,湖南平江人,1974年11月出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蔡亚利
局长
协助全面工作,主管经济和业务工作。
女,汉族,湖南华容人,1978年2月出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人士,在职研究生学历。
杨军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联合工会主席
主管机关内务、财务、政务公开、人事、老干、平安建设(综治)、信访、禁毒、创建、爱卫、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战、工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机关纪委、综治办、工会。联系洞庭明珠食品有限公司,牵头负责争资争项工作。联系塔市国有林场、三封寺镇。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0年7月出生,1989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专科学历。
卞学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造林绿化、林业科技、营造林项目、种苗、林业碳汇、林业外资、林业行政执法、政策法规、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等工作,联系“河(湖)长制”及造林绿化相关争资争项工作,分管造林绿化股、林业技术推广站、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林业事务中心。联系东山镇、万庾镇。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0年3月出生,200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专科学历。
熊建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森林资源、优化营商环境、林调、行政审批和公益林、天然林管理、林长制等工作,分管森林资源管理股、资源管理监测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股、林长制工作股。联系胜峰国有林场、章华镇。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3年11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专科学历。
易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及相关领域环保专项整治、共青团、妇女、办点工作,牵头负责招商引资、自然保护地、湿地相关争资争项、国储林工作,分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联系湿地保护中心、东湖湿地公园、禹山镇。
女,汉族,湖南华容人,1988年8月出生,2013年5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二)造林绿化股 (负责人 :张国湘)。拟订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营林生产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验收与建档,负责全县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并指导实施上级下达的各类营造林项目(含涉草项目)和质量强县等工作;承担权限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权限内防治荒漠化相关的国际公约履约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牵头负责“河(湖)长制”工作;承担林业碳汇工作;承担“互联网+监督”之造林绿化方面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 (负责人:周伟)。负责全县林木林地类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相关审核审批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林草湿荒调查,对接上级年度森林督查工作,牵头组织公益林、天然林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县森林资源管理监测中心业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股 (负责人:花爱华)。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治工作;协调、督促全县野生动物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查处;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权限内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承担林业外来有害生物、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承担森林植物、林产品检疫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负责人:廖波)。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相关规划;对自然保护地内的修筑设施和建设项目进行初审及监管;定期组织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以及湿地生态修复相关工作;负责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核实和整改;指导督促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林业执法股) (负责人:李兵)。提出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建议;拟订相关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起草县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管和案件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林业依法行政监管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普法、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人:严午)。承担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送审、办结和归档工作,承担县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承担窗口政务公开和联系不动产中心工作;负责内部传递工作,牵头承办林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负责林业行政审批改革事项,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使用和维护工作;牵头承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林长制工作股(林长制事务中心) (负责人:熊贻红)。负责拟订林长制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工作任务,监督林长制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承办林长会议,督促落实林长决定和林长交办的事项,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指导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室业务工作;承担林长制事务中心“三定”职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规划财务股 (负责人:方丽红)。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局财务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牵头承担争资争项工作,组织项目申报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生态补偿资金;负责内审、机关财务管理和局属单位规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和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承担统计年报工作;承担“互联网+监督”之财务方面工作;负责涉林规费的征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外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人事教育股 (负责人:孙绮芬):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福利、社保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职称评定和聘任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先进技术和智力引进;负责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指导老干工作;负责全局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等工作;承办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承担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负责人:丁飞)。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牵头承担“互联网+监督”工作;负责“纠‘四风’、治陋习”等专项整治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县森林资源管理监测中心(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负责人:陈卓)。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承担林草湿综合监测数据处理;承担全县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工作;承担森林资源调查、涉林鉴定等相关工作;配合业务股室完成相关专项调查、规划设计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业科学研究所) (负责人:胡尔斌)。承担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负责良种选育推广(含油茶生产);负责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和新品种保护;负责林木花卉工作;承担“互联网+监管”之种苗方面工作;牵头林业办点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工会 (负责人:黄斌)。承办机关工会、妇女相关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工会工作,完成上级工会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森林防火股(县林业事务中心) (负责人:吴小华)。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古树名木保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编制辖区内的具体生态保护及管理与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各项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自然源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效益和功能,促进湿地公园规范健康发展。
(三)负责对辖区内的湿地保护、恢复与修复、文化展示、科普宣教、科研监测、项目立项、巡护保卫以及市场营销、生态旅游、环境卫生、社区发展等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适时开展湿地恢复、物种保护和湿地植被演替控制技术等生态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湿地生态和园区管理的监测,实现科学经营管理,努力提升湿地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以及科学管理水平。
(四)承办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华容县湿地保护中心(负责人:张道华 办公地址:章华镇范蠡中路095号 邮编:414200)。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湿地保护的方针政 、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在县林业局指导下,编制全县湿地保护规划,拟订全县湿地保护相关标准。
(三)承担全县湿地保护的事务性工作,及时发现湿地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对湿地保护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县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建立和更新湿地资源档案。
(五)在县林业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全县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申报、实施湿地保护项目。
(六)开展湿地保护的科学研究工作,开展湿地保护的交流和合作,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对授权管理的芦苇场等资产依法进行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承担芦苇场的综治维稳和日常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在不影响湿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十)协助查处违反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湿地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十一)承办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湖南省华容县塔市国有林场(负责人:李军球 办公地址:华容县东山镇塔市林场排头山 邮编:414202)。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保护自然 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积极开展育苗、造林、林相改造、抚育、四旁绿化和科技推广工作。加强社会协作,为科学实验、教学实习提供服务。
(三)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研究辖区内生态环境和森林、 野生动植物资源,防治病虫害。
(四)进行植被、土壤、气象、生态等科学考察和研究,探 索自然演变规律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途径,充分发挥森林资 源优势,提供生态服务。
四、湖南省华容县胜峰国有林场(华容县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处)(负责人:祁明亮 办公地址:华容县章华镇话岗村 邮编:414200)。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保护自然 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积极开展育苗、造林、林相改造、抚育、四旁绿化和科技推广工作。加强社会协作,为科学实验、教学实习提供服务。
(三)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研究辖区内生态环境和森林、 野生动植物资源,防治病虫害。
(四)进行植被、土壤、气象、生态等科学考察和研究,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途径,充分发挥森林资 源优势,提供生态服务。
(五)负责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