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林业局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5-12-01 11:27
浏览量:1 | | | |
一、湖南华容东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负责人:胡安民  办公地址:华容县禹山镇华兴村七组宣教中心  邮编414206)。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编制辖区内的具体生态保护及管理与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各项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自然源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效益和功能,促进湿地公园规范健康发展。
  (三)负责对辖区内的湿地保护、恢复与修复、文化展示、科普宣教、科研监测、项目立项、巡护保卫以及市场营销、生态旅游、环境卫生、社区发展等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适时开展湿地恢复、物种保护和湿地植被演替控制技术等生态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湿地生态和园区管理的监测,实现科学经营管理,努力提升湿地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以及科学管理水平。
  (四)承办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华容县湿地保护中心(负责人:张道华  办公地址:章华镇范蠡中路095号  邮编:414200)。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湿地保护的方针政 、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在县林业局指导下,编制全县湿地保护规划,拟订全县湿地保护相关标准。
  (三)承担全县湿地保护的事务性工作,及时发现湿地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对湿地保护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县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建立和更新湿地资源档案。
  (五)在县林业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全县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申报、实施湿地保护项目。
  (六)开展湿地保护的科学研究工作,开展湿地保护的交流和合作,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对授权管理的芦苇场等资产依法进行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承担芦苇场的综治维稳和日常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在不影响湿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十)协助查处违反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湿地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十一)承办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湖南省华容县塔市国有林场(负责人:李军球  办公地址:华容县东山镇塔市林场排头山  邮编:414202)。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保护自然 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积极开展育苗、造林、林相改造、抚育、四旁绿化和科技推广工作。加强社会协作,为科学实验、教学实习提供服务。
  (三)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研究辖区内生态环境和森林、 野生动植物资源,防治病虫害。
  (四)进行植被、土壤、气象、生态等科学考察和研究,探 索自然演变规律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途径,充分发挥森林资 源优势,提供生态服务。

四、湖南省华容县胜峰国有林场(华容县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处)(负责人:祁明亮  办公地址:华容县章华镇话岗村  邮编:414200)。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保护自然 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积极开展育苗、造林、林相改造、抚育、四旁绿化和科技推广工作。加强社会协作,为科学实验、教学实习提供服务。
  (三)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研究辖区内生态环境和森林、 野生动植物资源,防治病虫害。
  (四)进行植被、土壤、气象、生态等科学考察和研究,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途径,充分发挥森林资 源优势,提供生态服务。
  (五)负责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的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