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医疗保障局

机构名称

华容县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华容县章华镇阳光政务大楼6楼 0730-3050660

负责人

谢建兵

办公时间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一9月30日),14:30-17:3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和政策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人事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相关社会职能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各项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根据上级部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确定合理的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配合做好本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绩效考核、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制度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谢建兵
局党组书记


个人简历:谢建兵,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49月出生,1996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刘亚
局长


个人简历:刘亚,女,汉族,湖南南县人,19898月出生,201311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协助全面工作,主管业务和财务工作,牵头综合绩效考评工作。

谭代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谭代兵,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25月出生,1992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医保征缴、待遇保障、基金运行分析、省市民生实事、党群(党建、人大工作、政协工作、统一战线、工青妇)、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宣传、机关财务、政工人事、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联点企业、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改革、平安建设、综治民调、禁毒、安全生产、文明创建、河长制、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及其他中心工作,分管办公室、待遇保障股、人事股、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闵建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闵建军,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0年10月出生,199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信访、互联网+监督、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医药服务、价格招采、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管规划和政策法规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医疗保障稽核中心。


办公室。主任:邓奎  电话:0730-305066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公务接待、调研、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会、创建、达标、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相关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和统计报表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规划和政策法规股。股长:戴冠  电话:0730-3050975

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和信访等工作,并负责法律法规及医保政策的学习培训和宣传。

待遇保障股。股长:何燕  电话:0730-3050667

贯彻执行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医疗互助、特殊人群医疗保障政策和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等政策。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县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股长:欧阳鹏义  电话:0730-3050665

落实执行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的调整机制,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 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落实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监督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

基金监管股。股长:刘迪军  电话:0730-3050669

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导和监督县医疗保 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人事股。股长:李月红  电话:0730-3050660

落实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和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拟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法人年度公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医保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岗位考核、绩效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王科  电话:0730-2929236

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参与拟定与职责范围内的保障经办事务相关的费用结算办法。

2.参与拟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保障基金财务报表的汇总编制,定期公布基金收支情况,承担基金内部审计工作。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障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等经办事务。

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障基金、离休干部统筹金的管理、运营、结算等经办事务。

3.拟定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障经办事务的操作流程及与流程相关的管理办法。

4.拟定职责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障个人账户管理,统筹基金管理和财务对账制度的事务管理规范。

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医疗保障稽核中心。主任:涂继刚  电话:0730-3050670

1.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稽核检查工作,对协议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稽核检查,对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执行情况开展稽核检查,对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开展稽核检查。

2.负责医保参保和待遇支付数据的监测工作,分析提取异常数据并对其进行稽核检查。

3.协助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调查处理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案件。

4.收集、整理医保稽核档案资料。

5.承担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