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名称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华容县迎宾南路29号 0730-4222680

负责人

白洋

办公时间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一9月30日),14:30-17:3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加挂信访室、综合维稳室牌子)、住房保障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工程技术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建筑市场管理股)、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建设、住房保障、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县住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各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四)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

  (五)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

  (六)负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

  (七)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指导监督村镇建设。

  (九)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及监督管理。

  (十)负责城市建设科学研究和建设科技发展应用推广负责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标准的贯彻执行。

  (十一)负责城市供排水和城市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建设行业人才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全县住建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docx

白洋
党组书记、局长

  个人简历: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0年09月出生,1990年0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工作分工:主持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

罗轶钢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3年07月出生,1991年0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工程质量监管和消防审验、建筑勘察设计、污水处理监督、房地产市场开发监管、物业及房屋维修资金、防汛抗旱、驻企帮扶、人居环境等工作。分管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监督中心、建筑勘察设计院、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管理股、物业和维修资金管理所。

刘琼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女,汉族,湖南华容人,1987年03月出生,2008年0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日常值班、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党务人事、巡视巡察、财务审计、宣传统战、意识形态、文明创建、行政审批、驻村办点、群团老干、工改及优化营商环境、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工作;分管机关纪委、办公室、党建办、老干办、财务股、人事股、行政审批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拟订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计划;负责组织落实局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承担局机关文字综合、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新闻宣传、信息公开、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公务接待、政府采购、落实上级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牵头统筹省、市、县实事和县政府重点工作,对局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和组织协调;牵头负责应急管理、防汛抗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材料起草工作;指导和组织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统计数据的分析、利用管理,定期汇总、整理、编印和发布全县行业统计信息;负责落实行业小康社会建设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小康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牵头负责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群、干部队伍、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专技职称;人才建设等工作;牵头组织局属单位班子考评工作;负责局系统股级及以下干部的考察、任免、交流、调配、考核、培训、奖惩、登记、问责等工作;负责牵头拥军优属和局属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指导行业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负责制定局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局系统部门预决算及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核;负责局系统银行账户监管;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双控资金管理;负责局系统各类大额资金的监管、存储审批和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机关及局直管项目的财务会计管理;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监督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局系统财务收支审计、资产投资项目概预(决)算审计、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联系外部审计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牵头协调局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审批业务统计和分析;负责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及人防工程建设的行政许可管理;负责全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出件;负责系统行政效能监督考核;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管理。

  (五)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拟订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住建行业政策研究和立法调研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政策业务培训和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承担行政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本系统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挂信访室、综合维稳室牌子)。

  (六)信访室(加挂综合维稳室牌子)。承担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登记信访事项,解答和回复群众咨询;承担督办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公示或反馈处理结果;在接访中发现涉嫌违法违纪或需立案处罚线索的,按规定移交至政策法规股,不得自行以信访答复替代法定程序。参与协调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负责本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信访维稳工作。

  (七)城市更新和住房保障股。负责实施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拟订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及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老旧小区申报、改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公租房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八) 房地产市场管理股。负责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城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核备案;负责城区房地产项目备案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意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和资金的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协助县政府做好控房价工作;协助房产测绘市场和测绘成果的监管与审核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统计工作;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屋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 九 )城乡建设管理股。负责组织编制城建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除供排水专业管线及厂站设施以外的城建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城建项目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村镇规划的编制和评审;负责小城镇建设管理考核;指导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镇、中心镇、示范镇建设: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开展村镇建设相关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创建工作;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保护区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和审批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 十 )工程技术股。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通用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本行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的研究编制、技术审查;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查,组织或参与重大建设项目专家咨询论证;负责全县建安企业技术成果及工法备案管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并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城市雕塑和无障碍及人性化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专家智库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学术研究活动;牵头组织智慧住建和信息化工作;统筹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景观建筑与城市空间的设计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和审批后重要内容修改审批;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及人员的资质资格和信用信息管理;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监管;负责编制全县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城乡规划编制、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及规划选址定点、方案设计审查等拟定全县建筑节能与建筑科技、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备案、监督、验收、评估;负责指导全县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绿色建材的标识管理和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科技技术咨询、评价机构资质的报备和信用信息管理;负责工程技术领域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工程建设工法、绿色施工、科研计划项目、示范工程的初审和推荐;负责新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项目核准审批;负责使用袋装水泥审批和施工现场自拌混凝土的确认;负责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质量监管;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十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并牵头组织相关检查;组织建设行业相关培训;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使用和安全管理、房屋拆除、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验证、信息管理;负责建设监理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汇总、上报相关数据。

  (十二)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股。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相关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开展消查、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负责消防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消防有关违法行为。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华容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负责人:彭传红 办公电话:0730-4222592)

  主要职责: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精神;参与本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2. 组织实施县城区城市道路和桥涵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和城市地下管网(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3. 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审查并建立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库,初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编制市政公用设施(含小街小巷)建设项目的详细工作方案,包括规划方案、组织实施方案等;承担县城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和协调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4. 参与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含小街小巷)建设计划及资金计划的编制;参与城市黄线的划定;组织实施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含小街小巷)的改建、扩建及配套建设。

  5. 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含小街小巷)建设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

  6. 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新、改、扩建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日常监管事务性工作;承担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审核管理的具体工作。

  7. 承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报告备案、成本概算决算审核、还建房屋资金以及房屋征收项目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具体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8. 负责指导村镇建设。负责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导农村住房设计、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对历史文化名镇(村)近代建筑的保护管理;负责指导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9. 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金奇纬 办公电话:0730-4222832)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战略;参与拟订全县物业服务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城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乡镇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

  2. 参与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申报和资金申报、筹集工作。

  3. 负责组织全县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辖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的维修改造工作。

  4. 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租金管理制度,规范强化租金管理;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查服务工作;负责对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管理,落实腾退机制;负责保障性住房房源的筹集工作;负责所辖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存量公房资产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5. 承担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

  6. 参与编制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承担其事务性工作。

  7. 参与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做好信息系统利用工作;负责全县住房保障档案归集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房保障方面信息报送工作。

  8. 负责城区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存储、使用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涉房服务前期和后续的具体事务。

  9. 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

  10. 负责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11. 负责县城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和维修改造的事务性工作。

  12. 负责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县政府移交授权管理的存量公房资产运营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13. 负责住房保障、物业维修资金等信息平台建设、数据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县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和信息查询的事务性工作。

  14. 承担县中心城区房屋白蚁防治、白蚁防治新技术推广的事务性工作。

  15. 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华容县建设工程服务站(负责人:杨明 )

  主要职责:

  1. 承担全县建筑市场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 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查,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相关手续,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核和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3. 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 承担全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5. 承担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采集、整理、发布工程建设要素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标,建立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对建设工程进行施工合同备案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6. 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全县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7. 对全县建安企业和建筑预制构件厂的资质进行审查。

  8. 汇总、填报全县建安企业统计报表。

  9.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建筑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职业技能考证鉴定工作。

  10. 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华容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李力)

  主要职责:

  1.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2. 负责全县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

  3.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4. 负责全县建筑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防雷检测等检测试验的管理。

  5. 负责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6.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7. 负责城区内房屋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审查报批工作。

  8. 负责本县房屋安全检查,建立危房技术档案,掌握旧房现状。

  9. 负责指导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10. 负责拟订城建档案发展规划。

  11. 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建档案的统一管理。

  12. 负责做好进馆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

  13. 负责依法收集、接收、征集城关范围内产生的需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建档案等有关资料。

  14. 负责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

  15. 负责全县城建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6. 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华容县村镇建设管理站

  主要职责:

  1. 负责指导监督村镇建设。

  2. 负责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

  3. 负责指导协调小城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发展、计划编制和管理,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评审,指导全县重点镇、中心镇、示范镇建设,指导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指导农村住房设计、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

  4. 负责乡村建设工匠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5. 负责对历史文化名镇(村)近代建筑的保护管理。

  6. 负责监督指导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六、华容县污水处理监督中心(负责人:兰品国)

  主要职责:

  1. 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事务性工作。

  2. 负责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进行日常核算和监督管理。

  3. 负责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处置量进行日常核算和监督管理。

  4. 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

  5. 配合征收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6. 协调与财政、城建、电力、水利等部门及当地村镇的联动关系。

  7. 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受理、核发。

  七、华容县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王军)

  主要职责:

  1. 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推广、散装水泥发展的总规划与年度计划并加以实施。

  2. 负责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并检查使用情况。

  八、华容县城区排涝泵站(负责人:欧建波)

  主要职责:

  1. 承担县城城区防洪、排涝和水系内的农田灌溉工作。

  2. 负责泵站等机务管理、设备运行、设备检修工作。

  3. 承担城区水工程调度,确保护城港调蓄能力和水环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