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5-1141440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7-30
- 公开日期:2015-07-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城办发〔2015〕21号
城关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如下:
党委书记 刘绍文
责任范围: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总责;对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班子成员履行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全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听取班子成员落实责任制情况汇报,对党委班子成员和社区、站所党组织书记进行廉政谈话,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支持镇纪委履行组织和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
4、抓好违纪违法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对重要信访举报,及时批示有关部门查处。
5、负责督促抓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主持开好镇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6、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干部人事调整的要求,抓好人事管理的规范运行,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委副书记、镇长 陶国伟
责任范围:对镇人民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定期不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和分管单位履行责任制情况汇报,开展对班子成员和分管单位负责人的廉政谈话。支持镇纪委履行组织和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
3、加强政府廉政工作和反腐败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4、负责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建设,继续完善和规范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负责抓好全镇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建立重点项目跟踪制,严肃查处影响和阻碍经济建设发展的不良行为。
5、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干部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6、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赵振云
责任范围:对全镇党务、组织、人事、人大、工青妇组织、老干工作、文明卫生创建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提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支持和协助镇纪委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3、负责抓好人大各项工作,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抓好对各站所、社区的监督和评议工作。
4、负责抓好督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创新督查工作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负责抓好全镇的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大力提升干部作风转变。
6、负责抓好全镇党务工作的落实,按时对党务进行公开。
7、协助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抓好“党员进社区”活动、“四议两公开”工作等各项措施的落实。
8、负责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解和落实工作。
9、抓好全镇党员、干部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10、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11、协助抓好全镇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负责主持开好全镇党内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12、负责抓好工青妇组织建设工作。
13、负责抓好老干部工作。
14、负责抓好文明卫生创建工作。
15、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镇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委主任 颜运秋
责任范围:对全镇政协、内务、办公室和状元湖旧城改造建设与协调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抓好政协各项工作,发挥政协组织的监督作用。
3、负责抓好状元湖旧城改造建设与协调项目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4、负责抓好公务接待活动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廉政灶”顺利进行;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全面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
5、负责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完善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资金安全。
6、负责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抓好全镇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镇财经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指导,抓好财务、物资采购等工作的决策和审批。
7、负责抓好办公室工作和内务管理。
8、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廖志泓
责任范围:对全镇纪检、社区管理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提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督促、检查考核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4、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加强对镇属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5、协助抓好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分析研究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对策;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明确的工作任务、目标。
6、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
7、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务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
8、负责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协助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9、负责抓好信访举报工作,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
10、负责社区建设工作。督促全镇各社区在平台建设上,依法履行工作程序,认真执行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工程预决算,严防严控在社区平台建设中发生腐败或不廉洁行为。
11、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党委委员 熊高波
责任范围:对全镇宣传、统战、科教文卫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宣传、统战、科教文卫工作,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4、负责抓好治理“科教文卫”工作中的乱收费问题。
5、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镇党委委员 郑宏
责任范围:对全镇政法、安全生产和沿河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督促责任范围内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和协助纪检部门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3、负责抓好全镇政法、综治维稳工作。
4、负责抓好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5、负责抓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6、负责抓好分管的沿河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7、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镇政府副镇长 李成香
责任范围:对全镇农业、国土、土地储备、争项争资、招商引资、交通、环保、商务、民宗、科技、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抓好分管站所和办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3、负责抓好土地储备工作。严格执行土地规划、审批制度,协助做好土地储备、征用补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抓好农机、畜牧补助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强化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严厉查处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5、负责抓好分管项目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6、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镇政府副镇长 王美云
责任范围:对全镇机关内务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3、抓好分管范围内各单位的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
4、参与搞好本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有重点地参加责任范围内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镇人大副主席 胡守军
责任范围:对全镇人大日常工作、信访、民生保障、经管、审计、统计和城区供水建设协调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对民生保障、扶贫资金、低保救助、廉租房补贴使用等情况的检查监督。
3、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站所、社区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4、负责抓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来信来访举报受理办理的有关规定,抓好信访预警及矛盾纠纷排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及时解决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
5负责抓好分管的城区供水建设协调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6、负责协调组织和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支持和协助纪检部门做好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7、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镇人大副主席、武装部长 王强
责任范围:对全镇武装工作、计育工作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抓好武装工作。对征兵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实行检查监督,规范征兵行为;加大民兵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民兵组织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3、负责抓好人口管理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执法行为的监督,切实解决好计生部门在优质服务、规范执法、生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负责协调组织和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中共华容县城关镇委员会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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