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5-1141399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4-01
- 公开日期:2015-04-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城发〔2015〕2号
中共华容县城关镇委员会
华容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关镇2015年度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党总支部、居民委员会,各部门单位党组织:
《城关镇2015年度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城关镇2015年度社区目标管理
考 核 办 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系列决策部署,确保年度 “四重点三保障”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赵振云(常务)、颜运秋等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迪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内容:考核“四重点三保障”工作和常规工作,即:城市建设协调、社区建设管理、文明卫生创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保障、稳定保障、民生保障和一般性工作(主要包括国土、武装、财务管理、党务和居务公开、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八项内容。
考核方式:采用排名制、排类制、加分制、扣分制和一票否决制。排名制:即考核成绩第一名计15分,第二名计14分,依次递减,第十五名计1分;排类制:即共分为四类,一类单位5个,计8分。二类单位5个,计6分。三类单位3-4个,计4分。四类单位1-2个,计2分。
1、城市建设协调。实行加分制,根据责任单位年终考核结果,被评为“一类”单位的加计8分,“二类”单位的加计5分,“三类”单位的加计2分,“四类”单位的不加分。
2、社区建设管理。实行排名制,主要考核楼栋长工作、志愿者活动开展、社区创建省级模范示范社区和基础数据采集等四项内容。楼栋长工作实行排名制;志愿者活动开展实行排名制;创建省级模范示范社区工作实行加分制,获此奖项的单位加计5分;基础数据采集实行排类制。四项工作得分相加,依据总分进行排名。
3、文明卫生创建。实行排名制,主要考核小街小巷的卫生保洁、禁鞭工作、禁违拆违和小街小巷建设协调等四项工作。小街小巷卫生保洁实行排名制;禁鞭工作实行排名制;禁违拆违实行扣分制,违章建筑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的,一处扣0.5分,扣分上限为6分;小街小巷建设协调实行排类制。四项工作得分相加,依据总分进行排名。
4、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排名制。
5、队伍保障。实行排名制,主要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党组织书记述党建和法律政策学习等四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排名制;干部作风建设实行排名制;党组织书记述党建实行排名制;法律政策学习实行排类制。四项工作得分相加,依据总分进行排名。
6、稳定保障。实行排名制,主要考核安全生产、民调、信访和综治四项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排名制;民调工作实行排名制;信访工作实行排名制;综治工作实行排类制。四项工作得分相加,依据总分进行排名。
7、民生保障。实行排类制。主要考核低保、保障性住房的申报、审核工作。保障性住房的申报、审核实行排名制;低保的申报、审核实行排类制。两项工作得分相加,依据总分实行排类制。
8、一般性工作。实行扣分制,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扣2分。
上述考核项目分别由各线、各领导小组、各指挥部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镇社区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由党政负责人会议决定。考核项目中的小项不得出现并列排名。
三、“一票否决”的几项内容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对相关单位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分线班子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1、出现重大恶性群体性事件的;
2、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计划生育工作被县“一票否决”的;
4、民调工作被省、市通报批评或年内两次全县排名倒数20名内或一次全县排名倒数5名内的;
5、因信访事件严重影响县及以上重大活动的;
6、城市建设协调工作被评为不合格的。
四、结果运用
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集体和个人评先评优、发放干部绩效工资(奖)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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