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4-1141390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6-12
- 公开日期:2014-06-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城关镇2014年度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镇全体机关干部、村(场)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及站所工作人员(含借调、抽调、临聘人员)。
二、考核方式
实行扣分考核。
三、计分标准
1、考勤计分。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17:30,其中7、8、9三个月下午上班时间为15:00—18:00。
上班时间实行指纹打卡,不准迟到、早退。打卡时间为上午8:00—8:30,超过规定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打卡的,应在上午8:30前告知办公室具体事由,由办公室登记,不视为迟到;特殊情况需处理私人事务不能及时打卡的,应在上午8:30前按规定请假,不视为迟到。
党总支书记、站所长每天上午8:30之前打一次卡。
村(居)委会主任每天上午8:30之前打一次卡,下午2:30—2:50(7、8、9月为下午3:00—3:20)打一次卡。
其他工作人员在上午8:30之前打一次卡,在办公室的人员上午下班前打一次卡,下午2:30—2:50(7、8、9月为3:00—3:20)打一次卡,下午下班前打一次卡。
各单位在正常上班时至少有一人打四次卡(上午8:00—8:30,11:55—12:00;下午2:30—2:50,5:25—5:30)。其中劳务站窗口工作人员每天打四次卡。
工作日因工作需要(参加镇及以上的会议、学习和公差)不能打卡的,应告知办公室说明去向;因私人事务不能打卡的,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因工作需要外出或因私人事务请假时长为半天的,另外半天必须打卡,未打卡的,视为旷工半天。工作日当天未经请假无打卡记录、也未说明去向的,视为旷工。
请假1天以上的,须填写请假条,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同意;请假3天以上,须经镇组织办批准。
党总支书记、站所长外出和请假,一律向镇党委书记请假报告。
国家法定节假日内,镇党委、政府因工作需要调整上班时间的,按以上考勤要求打卡上班,未打卡上班的,视为旷工。
参加县及以上通知的会议或活动,不准迟到、早退或缺席。
(1)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一天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2)上班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半天扣2.5分。
(3)工作日因工作需要(参加镇及以上的会议、学习和办理公差)不能打卡的,应告知办公室并说明去向,由办公室登记。办公室通知的会议结束后,没有及时打卡的,一天扣2分,半天扣1分;由上级部门直接通知的会议,应及时告知办公室进行登记,未登记且未及时打卡的,一天扣5分,半天扣2.5分。
2、会议计分
(1)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会议或活动,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2)参加县及以上会议或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缺席一次扣6分。
(3)参会缺席与考勤旷工不重复扣分,以参会计分为准,参会迟到或早退与考勤迟到或早退不重复扣分;镇级会议或活动一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县及以上会议或活动,一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
3.禁令计分。凡违反各项禁令,经镇督查发现或被举报经查实,一次扣10分,扣罚当事人绩效工资100元;被县级作风纪律部门查实并通报的,一次扣20分,扣罚当事人绩效工资300元,并扣罚党总支书记或站所长200元;被市级及以上作风纪律部门查实通报的,一律免职。
四、结果运用
1.扣发奖金。镇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先进奖1500元,依据考核计分情况,按每分15元标准扣发干部作风建设奖金,扣完为止(此项仅适用于正常上班人员)。对于县委组织部批准的内退人员,扣发上限为500元(仅指纹打卡一项)。
2.问责处理。如分数扣完,则按照《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处理。
3.辞退。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和第八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对上述两种行为依法予以辞退。
五、相关说明
1.县委组织部批准的内退人员未上班的,不适用于本办法。
2.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以本办法为准。
3.以上内容由镇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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