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4-1141388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6-11
- 公开日期:2014-06-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认真开展2014年春季病媒生物防制 和集中消杀工作的通知
各村(场)、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全力打造国家卫生县城升级版和进一步推进文明卫生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为配合做好全国爱卫会关于卫生县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标的复查迎检,巩固病媒生物防制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春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方针,以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三防设施整治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为重点。
二、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4月5日至4月10日)。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宣传发动、开展人员培训和药械准备。宣传病媒生物知识,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春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消杀工作安全、有效。
2、环境整治阶段(4月10日至4月20日)。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义务劳动,有效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完善“三防实施”。进一步落实周末义务清扫和“门前六包”责任制,认真做好本单位院内和责任区的绿化、美化工作,清除垃圾死角,不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3、集中消杀阶段(4月10日至4月18日)。采取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三、保障经费
1、各村(场)、社区所在地及其他所属区域,按照《华容县“除四害”实施办法》(华政发{2010}10号)文件第六条之规定,即“除四害所需资金实行‘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自行筹措经费,在镇爱卫办的指导下,按照技术规范及安全防护措施实施消杀工作。
2、单位和个人购药费用参照2013年标准执行,实行一次性收取,全年供药。各村(场)、社区、镇属各单位要指派一名病媒生物防制专干于4月7日至4月15日到镇创建办领取灭鼠、灭蟑药饵。
四、措施及要求
1、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务必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精心组织、完善措施、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营造声势。各单位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强职工的健康教育培训,正确引导干部职工和群众科学、广泛地开展防制。
3、强化督查。镇创建办、爱卫办将对各单位春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暗访抽查,凡工作不力、任务完成不及时、区域病媒生物密度严重超标的单位将予以全镇通报批评,督查结果将纳入文明卫生创建讲评和创建工作年终考核。
二O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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