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4-1141381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1-16
- 公开日期:2014-01-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城关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目标
考 核 细 则
一、考核范围
各村(场)、社区
二、考核内容
(一)固定评分内容:80分
1、组织领导计分(10分):成立工作班子计3分,选配“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计3分,职责明确计2分,设立固定的办公场地计2分。
2、宣传发动计分(10分):公示宣传图册计2分,悬挂标语横幅计3分,制作宣传展板计2分,印发普查通知计3分。
3、数据统计计分(40分):
(1)全面性(10分):普查登记做到全覆盖、不重登不漏登法人单位计3分、产业活动单位计3分、个体经营户计4分(个体运输户)。
(2)时效性(20分):按要求登记时间计10分,PDA手持电子设备设定入户登记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每推迟一天扣5分;按要求上报普查统计表计10分,迟报一天扣2分。
(3)准确性(l 0分):经济普查质量抽检结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计10分,凡差错率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一个百分点扣2分。
4、工作纪律计分(10分):按时参加经济普查会议计5分,以实名签到为准,每迟到一次/人扣1分,缺席一次/人扣2分;及时按规定上报相关资料计5分,迟报一天扣2分。
5、经费保障计分(10分):经济普查“两员”的工作补贴由镇财政下拨,由镇普查办根据单位上报人数及完成任务数进行核发,完成任务每个法人或产业活动单位补贴标准为40元、每个个体经营户为10元。另外各单位负责落实3000-5000元的必要办公经费。
(二)活动记分内容:20分
1、提供现场计分(8分):为省、市、县、镇提供普查现场一次,分别计8、6、4、2分。
2、迎检计分(8分):被省、市、县、镇督查或检查,并获得好评的,分别计8、6、4、2分。
3、推介计分(4分):凡在全国经普网站或国家统计专刊成功发表相关信息、文章或评论的,一篇计4分。
三、奖项设立
l、先进单位:设奖5个,分别奖励1000元。
2、先进个人:设奖10个,分别奖励400元。
3、优秀普查员:设奖10个,分别奖励200元。
4、此项工作考核结果纳入2014年度千分制目标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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