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3-1141370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5-21
  • 公开日期:2013-05-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规定
来源:章华镇   2013-05-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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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容县城关镇委员会

华容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规定

为深入推进城关镇机关,村(场)、社区,部门单位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2013年度“四重点,三保障”工作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执行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17:30,其中7、8、9三个月下午上班时间为15:00-18:00。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

实行指纹打卡制度,上班打卡时间为上午8:00-8:30,超过规定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打卡的,应在上午8:30前告知办公室具体事由,由办公室登记,不视为迟到;特殊情况需处理私人事务不能及时打卡的,应在上午8:30前按规定请假,不视为迟到;专职窗口岗位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打卡的,应按规定请假。

工作日因工作需要(仅指参加镇及以上的会议、学习和公差)不能打卡的,应告知办公室说明去向,由办公室登记。因私人事务不能打卡的,应按规定请假。因工作需要或因私人事务时间为半天的,必须打卡,没有打卡的,视为旷工半天。工作日当天没有打卡记录、因工作需要的去向说明或请假的,视为旷工。

国家法定假日内,党委、政府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按以上考勤要求打卡上班,未打卡上班的,视为旷工。

按时参加镇及以上通知的会议或活动,不准迟到、早退或缺席。

按规定设置干部去向牌,并标明干部去向。

1、镇机关工作人员(站所借调和临聘人员参照管理):上班打卡时间为:上午8:00-8:30,每天打卡一次。

2、村(场)、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

(1)村(场)、社区:

外勤岗位人员每天打卡一次,打卡时间为上午8:00-8:30。

专职窗口岗位人员每天打卡四次,第一次打卡时间为上午8:00-8:15;第二次打卡时间为上午12:00;第三次打卡时间为下午14:30-14:45;第四次打卡时间为下午17:30。其中7、8、9三个月第三次打卡时间为下午15:00-15:15,第四次打卡时间为下午18:00。

无专职窗口岗位人员的单位,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其中7、8、9三个月下午15:00-18:00必须有人值班并打卡。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

外勤岗位人员每天打卡一次,时间为上午8:00-8:30。

专职窗口岗位人员每天打卡四次,第一次打卡时间为上午8:00-8:15;第二次打卡时间为上午12:00;第三次打卡时间为下午14:30-14:45;第四次打卡时间为下午17:30。其中7、8、9三个月第三次打卡时间为下午15:00-15:15,第四次打卡时间为下午18:00。

(3)水利管理服务站、文化综合服务站、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每天打卡一次,打卡时间为上午8:00-8:30。

(二)会议制度

1、实行会议报批制。(1)党政负责人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2)镇机关每周星期一上午8:30召开机关工作例会,特殊情况调整会议时间报党委书记批准;(3)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村(场)、社区总支书记或各部门单位一把手会议,报党委书记批准;(4)召开村(场)、社区居委会主任会议,报镇长批准;(5)其他干部参加的会议,报值班负责人批准;(6)各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会议报常务副职批准。

按规定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或批准召开的会议,特殊情况时,由党委书记授权镇长召开或批准召开。

2、实行会议签到制。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严格实行签到制。镇大型会议(指机关、部门站所、村(场)、社区班子成员全部参加的会议)由镇作风办负责会前签到;其他会议由主持人签到。每次会议签到情况,将作为考核计分依据。

(三)请(销)假制度

干部请假按审批权限批准,由请假当事人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请假到期应及时向批假的负责人销假。特殊情况,假满不能及时上班的,应按请假程序申请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1、镇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请假;其他机关干部请假在两天(含两天)之内的,向镇值班负责人请假,并向分线负责人报告;请假两天以上的,向值班负责人请假并由值班负责人报党委书记批准。

2、节假日干部外出(指镇领导班子成员,村(场)、社区党总支书记、镇属部门单位一把手离开华容县范围),向党委书记报告。

3、村(场)、社区,部门单位一把手,向党委书记请假,村(场)、社区和部门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向本单位一把手请假。

4、病假超过三天的,需出具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按规定由党委书记批假的,特殊情况时授权镇长批准。

二、执行禁令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凡经督查发现或被举报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纪律要求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1、镇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工作。

2、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干部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考核

1、随机抽查。镇作风办负责对镇机关,村(场)、社区和各部门单位的作风建设要求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二次,每月统计一次,通过建立督查台帐、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及时查处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通报全镇。

2、每月统计。镇作风办按月统计干部考勤打卡情况、参加会议(包括学习和活动)签到情况、请假情况和上级部门的督查情况。

3、季度公布。每季度初,对上季度干部作风建设考核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并予以公布。

4、年度考核。镇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对干部作风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5、制定细则。村(场)、社区,各部门单位,按照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报镇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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