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23-2120878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25
  • 公开日期:2023-09-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禹山镇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3-09-25 10:12
浏览量:1 | | | |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禹山镇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禹山镇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方案

  为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充分就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就业创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就业优先政策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均等、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二、工作目标

  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保持就业规模总体稳定。促进本地群众就业水平稳中提质。及时为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享受就业政策,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服务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劳务输出。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困难人员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提供便利出行服务。推荐认定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

  (二)强化劳务协作。要积极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推进各地区间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建立长效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对口帮扶机制作用,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 形成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建立就业需求清单、岗位供给清单、稳岗清单三个清单,输出地要形成本地区就业需求清单,做好有组织输出工作。输入地要形成本地区岗位供给清单,吸纳更多困难人员、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到本地就业。要根据人岗匹配情况形成稳岗清单,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稳定就业。要结合开展的“春风行动”、“金秋送岗”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创新服务供给,统筹推进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加强岗位信息归集发布,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

  (三)支持产业发展促进就业。支持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更多劳动者及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以工代赈促进就业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过程中,优先安排困难人口从事相关工作。

  (四)发展就业载体吸纳就业。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就业载体作用,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因地制宜引进一批特色产业,引导劳动者居家从事传统手工艺制作、农产品加工、来料加工。帮助就业载体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五)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当地能人就地创业,帮扶有条件的困难人口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等支持。

  (六)扶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 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按政策给予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等政策,为困难人口提供更多家门口的就业机会。

  (七)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鼓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困难劳动者,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等行为。要充分考虑当地收入水平和岗位职责内容,合理确定岗位待遇水平,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八)开展就创业培训提升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根据劳动力的特点,创新培训组织形式,扩大职业培训规模。

  (九)创业贷款扶助。对符合政策的创业者,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将促进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 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镇就业服务部门要牵头做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服务服务,统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将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纳入村(社区)实绩考核。要继续夯实基层平台就业创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镇、村(社区)要保持就业岗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稳定,不得随意变换成岗位。定期组织参加业务培训。

  (二)加强经费保障。根据湘财社[2018]号25号文件精神,保障镇级公共就业创业创服务经费支出,给予村(社区)就业专干就业专项活动经费补助,用于村(社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出,确保全镇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就业服务。加强大数据比对分析和部门信息共享。对未在岗且有就业意愿的帮扶对象提供“311”就业服务(提供 3 次职业介绍、1次职业指导 、1次职业培训信息),对有培训意愿的帮扶对象提供培训信息。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地区延伸,把就业服务功能提升作为村级综合服务建设重要内容。

  (四)加强督查考核。镇就业服务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政策落实等情况实时通报,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综合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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