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26-2400711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9-14
- 公开日期:2026-09-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禹山镇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
禹山镇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赋能、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和《岳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岳农函〔2025〕95号)文件精神,实现“管理模式由堵向疏转变,补贴机制由供方补贴向需方补贴转变,利用方式由还田为主向离田提升转变,价值认知由生态包袱向绿色财富转变”的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建成“体系完善、技术领先、效益显著”的秸秆全域全量利用示范乡镇,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二、利用方式
结合不同作物特性和区域实际,推行“分类施策、多元利用”模式。
1.油菜秸秆。以粉碎还田为主,转运收集为辅。对房前屋后、沟港河堤等不便机收区域秸秆,由村集体组织转运至秸秆综合利用主体。
2.小麦秸秆。以粉碎还田与打捆离田相结合的处理方式。
3.早稻秸秆。采取农户自主粉碎还田,灌水翻耕模式。
4.中晚稻秸秆。由还田为主向离田提升转变。
5.其他农作物秸秆。玉米、大豆、棉花等其他农作物秸秆,采取粉碎还田与饲料化(玉米青贮加工)、能源化(打捆直燃、压块燃料)、肥料化(制作有机肥)、基料化(种植食用菌)等多元化利用相结合的模式,实现资源高效转化。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收储运体系,夯实资源化基础。在现有秸秆收储运体系基础上,鼓励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拓展秸秆收储功能,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房屋使用权入股,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二)扩大作业规模,提升机械化水平。加大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力度,拟新增半喂入式收割机8台、灭茬粉碎还田机械2台、油菜旋耕播种机2台;支持农机合作社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重点推进打捆离田1.6万亩、灭茬粉碎还田2.98万亩、深翻耕还田0.35万亩。
(三)创新利用路径,实现高值化利用。推广秸秆青贮黄贮、等饲料化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肥料利用等改良土壤技术,实现秸秆多途径增值。拟建1000亩以上腐熟还田培肥示范区1个、1000亩以上稻虾共作全量还田示范区1个。
(四)开展种养循环示范,实现秸秆就地利用。以“秸秆→饲料→养殖→有机肥→农田”为技术路线,示范推广本地牛消纳本地秸秆模式。支持规模化(200头以上)养殖主体新建或改扩建秸秆仓储设施,通过“秸秆过腹转化、粪污制肥还田”,就近收集、消纳本地秸秆,探索闭环运行的种养循环模式。
四、扶持政策
(一)支持收储运体系建设。支持各村利用废弃、闲置场地,依托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秸秆收储运中心和收储运网点。鼓励村、企业或主体在所辖区域合理增设秸秆收储运中心和网点。对新建、扩建、改建收储运中心和收储运网点,按建设投入金额的30%予以补贴。所有新建中心、网点仓储设施层高须在6.5米以上,且为轻钢结构。纳入补贴建设的设施,五年内不得出租或出售。设施建成后要立刻投入使用,做到应收尽收,供应就近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二)支持还田离田作业。推广稻虾共作全量还田0.62万亩、绿肥种植0.8万亩。对灭茬还田作业的,每亩补贴20元;对深翻耕还田作业的,每亩补贴40元;对打捆离田作业的,每亩补贴30元;还田、离田作业补贴金额以北斗数据为依据,同一田块不重复补贴。
(三)支持设备购置。对新购秸秆还田、离田相关设备的,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新购半喂入式收割机,按购置总金额50%(含国补)予以补贴,享受补贴的半喂入式收割机年内需完成1000亩以上作业面积方可申请除国补以外累加补贴;对新购秸秆粉碎还田机具,按购置总金额50%(含国补)予以补贴,每台补贴(国补外)不超过0.3万元;对新购秸秆打捆设备,按购置总金额50%(含国补)予以补贴;对北斗作业记录设备,按购置总金额50%(含国补)予以补贴;对油菜旋耕播种机,按购置总金额50%(含国补)予以补贴,每台补贴(国补外)不超过0.48万元;所有纳入补贴的设备五年内不得转卖出售。
(四)支持新建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对新建秸秆综合利用厂房、新购生产设备、新安装生产线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主体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扶持五化利用示范主体1个,每个补贴3万元。
(五)支持技术示范区创建。创建1000亩以上腐熟还田培肥示范区1个,给予创建主体每个补贴3万元;创建1000亩以上稻虾共作全量还田示范区1个,给予创建主体每个补贴3万元。
(六)支持养殖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鼓励养殖主体新建或改扩建秸秆仓储设施。支持规模化(常年存栏200头牛以上)养殖主体,新建和改扩建仓储的参照秸秆收储运网点建设和补贴标准执行。对消纳本地秸秆的规模化(常年存栏200头牛以上)养殖主体,按照每头牛年消纳5吨秸秆标准,以存栏量补贴300元/头。
(七)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对禹山镇境内从事秸秆综合利用,且消纳本地秸秆的主体每吨(打捆离田作业3亩水稻田折合1吨秸秆)给予10元的补贴。利用主体须提供本镇区域内北斗打捆离田作业数据、销售台账、过磅记录和资金流水。收集的秸秆原则上须在2027年5月20日前完成消纳,否则不予兑付补贴资金。
以上扶持政策在指导计划面积、数量内予以补贴,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完成的项目。各项补贴由实施主体申请,相关部门核准、验收通过后发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雯牵头,党委委员董飞雄具体负责,镇纪监委、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农业工作负责人为专班成员,统筹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各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秸秆综合利用日常工作,由孙石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负责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秸秆综合利用数据,根据本村(社区)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并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备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全镇秸秆利用方案、开展技术指导、督促项目落地,调度农机设备、奖补资金发放等;镇财政所负责资金预算保障工作;镇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镇自然资源所负责支持用地审批,按照国土规划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三)建立技术支撑。镇级成立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指导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顺利实施。以农技推广部门为平台,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进技术普及应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典型。加强技术培训,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实地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乡村对接秸秆利用技术和装备,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样式“四新”推广应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融媒体、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五)强化督促指导。镇纪委对方案落实进度开展督促,镇财政所要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不力、火点数量居高不下、过火面积大幅增长、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负责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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