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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3-11
  • 公开日期:2026-03-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禹山镇   2026-03-11 16:20
浏览量:1 | | | |

  中共禹山镇委员会办公室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方案执行。

  中共禹山镇委员会办公室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

  禹山镇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华容县关于移风易俗工作的总体部署,持续巩固“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工作成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养成文明节俭、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移风易俗工作的有关精神,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坚决做到不能办的宴席不办、不能接的客人不接、不能送的人情不送、不能参加的宴请不去、不能沿袭的陋习不做。

  二、工作重点

  着力纠治婚丧喜庆、人情宴请中的不良行为:

  1.大操大办、奢侈浪费行为。单方举办婚宴超过20桌,男女双方合办超过30桌;丧事操办时间超过3天。

  2.假借名目、借机敛财行为。收送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入伍宴、乔迁宴、开业宴、周年宴、房屋贺新、70岁以下生日宴等除婚丧外的各类人情宴请。

  3.低级庸俗、喧闹扰民行为。低俗恶意婚闹行为;在镇村主干道、居民区串街漫游、搭台唱戏点歌;在墟场街道上违规设棚操办红白喜事;在农村地区违规搭棚设拱。

  4.信神弄鬼、封建迷信行为。看风水、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的。

  5.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毁坏耕地、林地,散埋乱葬的;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的;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的。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禹山镇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专班和监督专班。由镇党委书记刘钢任召集人,党委副书记、镇长罗雯任副召集人,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专班由党委委员乐素美具体负责,党政办、党建办、安监办、工会、团委、妇联、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管理监督所、自然资源所、环保站、民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学校、卫生院等单位为专班成员。移风易俗工作监督专班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伟具体负责,镇纪委、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等单位为专班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乐素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调度、督导全镇移风易俗工作及日常事务。专班如遇人事调整,由对应岗位人员替补。各村(社区)要对应成立工作专班,由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牵头,明确红白理事会具体负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移风易俗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

  2.全面宣传发动。一是常态化宣传。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规定和文明新风尚。二是阵地化教育。将移风易俗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内容,组织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劝导;在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庭转变观念。三是典型化引领。设立“红黑榜”,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自觉抵制违规宴请的正面典型予以表扬;对违规操办、屡教不改的反面典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落实报告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告、事后报备制度。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须按规定向镇纪委和所在单位报告;普通群众操办红白事,须提前向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操办,做到“先批后办、不批不办”。二是完善村规民约。指导各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移风易俗约束性条款写入其中,明确宴请标准、办事流程、奖惩措施,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4.严格排查督导。一是常态化督查。镇治陋办联合镇纪委、执法大队、市监所等职能部门,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明察暗访,既查违规宴请举办者,也查参与者。二是网格化管理。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各村(社区)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信息摸排、政策宣传,发现违规苗头及时上报、及时劝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是全过程监管。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做到事前有报告、事中有监督、事后有回访。

  四、工作责任

  (一)推进专班

  1.组织移风易俗对内对外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创作推广移风易俗作品;推广新式婚礼和文明丧葬模式;清理演出市场不文明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

  2.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推动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和干部考核内容。

  3.落实殡葬改革政策,推进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规范红白理事会运行,指导制定红白事操办标准;依法制止违规殡葬行为。

  4.加强农村厨师队伍规范管理;劝导餐饮经营者落实违规办酒、铺张浪费等行为的禁止性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一次性餐具;劝导宾馆酒店、餐饮门店拒绝承办违规宴请。

  5.严厉打击违规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做好禁燃禁放工作;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用于殡葬设施的行为,规范墓地规划审批,做好丧葬进村级公益墓地引导工作;整治婚丧活动中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组织志愿者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劝导;倡导正确婚恋观,开展低彩礼零彩礼等婚俗新风活动。

  7.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协助做好禁办“升学宴”“谢师宴”劝导工作。

  (二)监督专班

  1.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按规定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操办、违规参与行为;对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2.依法查处婚丧事宜中危害人身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配合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规搭棚设拱等行为。

  3.负责移风易俗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情况通报,配合做好督查考核工作。

  (三)各村(社区)

  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一约四会一队”(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劝导队)工作机制;全面抓好辖区内移风易俗宣传教育、信息摸排、劝导劝阻、报告备案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全镇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到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减轻群众人情负担、净化社会风气的民生实事,切实增强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是移风易俗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人盯、有人管、有人干。各职能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常态长效抓好工作落实。

  3.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和业务协同,在宣传引导、排查整治、执纪问责等环节紧密配合、同向发力。镇村之间要保持信息沟通与协调畅通,做到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

  4.严格考核奖惩。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级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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