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986K/2025-2318227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16
- 公开日期:2025-09-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政办发〔2025〕16号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禹山镇野生鸟类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根据省、市、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为认真落实省、市、县林长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的工作要求,经禹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禹山镇野生鸟类保护工作专班,由镇长罗雯牵头,党委委员刘毅具体负责,镇林业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安派出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广播)、市场监督管理所、学校等相关部门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与,负责全镇野生鸟类保护工作的部署、落实。专班办公室设镇林业服务站。
二、明确工作措施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站所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在野生鸟类迁飞期间,全镇要通过各种形式和平台,加强爱鸟、护鸟宣传。镇级广播会要做到每周至少一次,村级广播会在转播镇级会议的同时,还要每周自主召开一次以上。所有主干路边、群众集中居住区要张贴宣传标语,环东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的野生鸟类活动区域的相关村,要设立禁捕警示标志。
(二)强化巡查保护。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业服务站等部门要将违法捕猎野生鸟类情况纳入日常工作巡查范畴。镇村干部要将保护野生鸟类与我镇林长制巡护工作结合起来。镇、村两级林长和网格护林员在日常巡护过程中,要主动将巡护线路安排到野生鸟类保护的重点区域,做到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野生鸟类活动、威胁野生鸟类生存的情况,做到有警必报,举报电话:0730--4780053。
(三)强化打击处理。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对违法设置捕鸟天网,利用猎枪、弹弓等工具捕猎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出售、加工、食用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予以打击,依法依规顶格处理,决不允许姑息迁就。
三、明确纪律要求
野生鸟类保护是从中央、省、市到县都高度重视的工作,全镇各级干部和各单位一定要端正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因工作疏漏造成野生鸟类保护出现问题的,由镇纪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对责任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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