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形成原因及治理对策

来源: 公安局交警大队日期:2013-10-10 11:03
字体: 【 浏览量:1

浅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形成原因及治理对策

 

今年年初以来,国内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而分析这些事故的起因,大都是在事故发生前就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有的是车辆安全设施不全,有的是病车上路,有的是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不强,不按规定行驶、超员、超载。这些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消除,从而导致一起起惨剧的发生。因此,公安交警部门必须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这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现就如何更好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客观方面

1.恶劣天气和气候对行驶安全的影响。在雨、雪、雾天,道路通行条件差,能见度变小,驾驶员如不注意小心驾驶,在刹车和转弯时极易发生车辆侧滑、侧翻,造成交通事故;而在夏季高温天气,道路地表温度能达到50摄氏度,如果车辆长时间持续行驶,轮胎内气压随着温度升高而增高,容易发生爆胎,从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2.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不完善。现在使用的道路很多是在原有道路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和改建的道路,路面宽了,路况好了,但道路交通设施却没有完善。有的道路修建完成后,相关的交通安全设施没有建设便交付使用,允许机动车通行,特别是在一些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甚少,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设施几乎一片空白,因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交通事故经常发生。

3.道路规划设计不科学,影响安全行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道路建设突飞猛进。但是,许多道路在建设前没有做好前期的调研和科学的论证,道路规划设计不符合行车规律,出现转弯太急、坡道太长、距离生活区太近等问题,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二)主观方面

1.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然而有的地方和部门认为交通事故的发生纯属偶然,不能正视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与预防事故的必然联系,或者认为只是公安交警部门的事,与其它部门职责无关,从而造成政府不重视、宣传部门不参与、群众不主动,仅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这一现象导致广大群众对交通违法的后果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在交通参与过程中抱有侥幸心理,对交通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不但不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对交警的管理不支持、不配合、不理解,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2.驾校培训重数量、轻质量,导致驾驶员整体素质较低。近年来涌现的“学车热”使得驾校人满为患,学员人人都想尽快考试,尽快拿到驾驶证。驾校为了迎合学员的这种心理,培训多以“应试培训”方式为主,导致学员对交通法律法规和驾驶技术掌握得不牢固、不熟练,认为只要取得驾驶证就无后顾之忧。平时只顾自己开车方便,忽视交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差,遇到应急情况往往会造成处置措施不当,引发交通事故。

3.部分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部分运输业主只顾追求经济利益,“钱”字当头,利益为先,对交警执法不理解,认为日常违法司空见惯,甚至认为“不超载、不违法就赚不到钱”,因此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驾驶病车、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驾驶员不能正确理解、对待交警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认为交警进行管理就是故意刁难他们,就是为了“罚钱”,能躲就躲,与执勤交警打时间差,难于及时查纠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理,“釜底抽薪”除隐患。一是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针对重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以及重点驾驶人,继续实行“户籍化”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到运输企业和有车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查验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驾驶员日常教育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及时发现运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督促立即采取进行整改,同时,加强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使他们时刻树牢“安全重于一切”的观念。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介的作用,认真研究分析,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成轰动舆论氛围,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同时,抓好执勤现场、事故处理现场的警示教育,注重利用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及其他有利时机,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教育,以案说法,以身边发生的事、以鲜明的案例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切实提高当事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时刻保持警惕,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消除隐患。一是加大巡逻力度,科学合理布置警力,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加强主干道路、重点时间、重点路段的巡逻密度,增强道路管控能力,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监控建设,充分发挥科技装备的作用,搞好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的有机结合,完善动静互补、全方位、多角度的管控网络,及时发现查纠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从严处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深入开展各类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大对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驾驶报废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到罚款、扣证、记分等多管齐下,真正起到"猛药治愈顽症"的目的;三是狠抓反面典型,对屡次违法不改正、查处后不配合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予以通报,并将违法行为抄告其所属单位,对其他驾驶人起到警示作用。

  (三)科学分析研判,完善制度建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定期分析、总结辖区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发挥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作用,依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一是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态势,对事故产生的原因作出分析结论,总结应汲取的教训,提出预防和整改对策,并通报政府有关部门和路面执法部门,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研判能力。二是完善交通安全情况定期发布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交通事故登记汇总工作,及时通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危险路段和重大道路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加强社会舆论与监督。三是加强信息通报制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要注意建立经常违法和发生死亡交通事故驾驶员的重点人员名单制度,跟踪管理,并加强信息通报交换,将此类人员名单及时通报给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客运企业、运输车队、学校及有关管理单位,加强日常监管。

    (四)加强协作配合,促成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是一项社会化工作,仅靠交警部门一家力量远远不够。作为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研究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分解责任,督促整改。要针对辖区交通安全状况,抓住有利时机,争取政府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必要时会同安监、建设、交通、公路等相关部门一起现场办公,将整改措施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落实整改措施,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为确保排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支持排查整治工作,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多提建议。对排查出的危险隐患路段,及时向社会公布,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事故预警信息;并同过大屏幕播放和短信等形式加强恶劣天气和特殊时期交通安全提示,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手机APP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