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771M/2018-1432513
  • 发布机构:林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8-31
  • 公开日期:2018-08-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林业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8-08-31 08:09
浏览量:1 | | | |

华容县林业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浪、治沙工作;指导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及基层林业工作站的业务。

4、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林业产权交易,并对依法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协调山林纠纷。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7、研究提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措施建议;监督国家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8、指导各类商品林(含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落叶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及林木花卉的发展与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华容县林业系统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胜峰国有林场、塔市国有林场、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局、东湖湿地公园6个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676.93万元,比上年增加3.45%。总支出3926.12万元,比上年减少18.1%。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467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2.93万元,占收入的99.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万元,占收入的0.1%。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926.12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774.13万元,占支出的96.13%;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占支出的0.3%;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占支出的2.55%;其他支出39.99万元,占支出的1.02%。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67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72.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92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万元。

按功能分类如下:农林水支出3774.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其他支出39.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2.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22.12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22.12万元,用于基本支出2034.6元,比上年增加42.5%。用于项目支出1887.52万元,比上年减少41.05%。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22.12万元,按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3774.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其他支出35.99万元。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03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8.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2.23万元。项目支出1887.5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容县林业系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9.84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2万元,决算数为40.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7.3万元,决算数为6.4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6.9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3.9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5.6万元,华容县林业局(本级)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71次,757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万元,用于基本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1. 资金使用效益高。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林业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林农收入得到了提高;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其他专项工程建设资金按时拨付资金,较好的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林业部门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华容县林业局(本级)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63.42万元。比2016年增加41.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72万元,其中:服务72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71.7万元,其中:服务7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一、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2017年度华容县林业系统部门决算公开表格(01-08)

财决算公开表01.xls
财决算公开表02.xls
财决算公开表03.xls
财决算公开表04.xls
财决算公开表05.xls
财决算公开表06.xls
财决算公开表07.xls
财决算公开表08.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