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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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华办发电〔2021〕8号
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县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精神,切实扛起产粮大县政治担当,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28万亩(其中早稻面积45.2万亩)、总产53.5万吨的目标任务,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抓,层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乡镇书记、乡镇长为粮食生产主要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要压实粮食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确保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总产增加、质量提升。将粮食生产纳入县级领导干部联点工作,加大粮食生产在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分值权重。各乡镇要将粮食生产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组、到主体、到丘块,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水田全部退出水稻生产,在防止“非粮化”的基础上引导种植其它作物。 二、狠抓关键环节(二)保证粮食种植面积。摸清农户种植意向,引导农户扩种双季稻,转变农业种植结构,重点发展优质高效粮食作物,旱地优先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等本地适宜种植的旱杂粮。改善高岸田、天水田等耕地基本条件发展旱杂粮生产。引导村场和种田能手开展土地流转,发展粮食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对种植双季稻的规模经营者适当给予扶持。全县建立一批高标准大规模以双季稻生产为主的粮食生产示范片,万庾镇、三封寺镇、鲇鱼须镇、东山镇、章华镇、禹山镇各建立一个万亩高标准示范片,治河渡镇、梅田湖镇、操军镇、北景港镇、注滋口镇、插旗镇、新河乡、团洲乡各建立一个千亩示范片。 (三)大力支持早稻集中育秧。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完成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8万亩以上,带动落实早稻育秧面积20万亩以上。鼓励工厂化育秧,对新建育秧大棚等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开展社会化集中育秧服务,为周边散户、小农户提供秧苗。各乡镇要组织开展育好备用秧。 (四)严格治理耕地抛荒。坚决杜绝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在保持原有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组织协调流转发展粮食生产;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坚决防止耕地抛荒,对乡村出现集中连片抛荒5亩以上的,乡镇长就地免职,党委书记一并追责。建立补贴发放方式与耕地保护挂钩机制,按照“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原则,对抛荒的耕地停发惠农补贴。 三、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五)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广水稻机抛、机插新技术、新机械,提高水稻机械化率。对全县双季稻生产区实施机抛、机插作业补贴,积极争取对粮食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购置插秧机、抛秧机实行累加补贴。 (六)发展高档优质稻。以提高种粮农户效益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档优质稻,遵循“一村一品、多村一品、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高档优质稻47万亩以上,结合省级双季稻万亩高标准示范片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优质稻标准化生产,确保优质高效。发展绿肥生产,增加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粮食生产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2%以上。加强原粮进入食品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依托本地粮食加工企业,加大“华容稻”公用区域品牌推介力度,鼓励粮食加工企业积极参与“两品一标”认证。建立溯源体系,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起基地与消费者互相信任的纽带。 四、强化保障措施(七)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全力支持粮食生产,加大财政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集中育秧、插抛秧机械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质稻基地建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关键环节,继续给予粮食生产先进乡镇、先进村场和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 (八)加大服务力度。保障农资供应,供销部门及时组织供应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提高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实时监测种子市场供应情况,加强余缺调剂,保障粮食生产用种安全;农业执法部门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等行为;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通过开展社会化服务,实现散户轻松种粮,降低生产成本;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不压级压价,做到应收尽收。 (九)完善粮食补贴制度。进一步落实“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完善惠农补贴制度,惠农补贴重点向粮食种植大户倾斜。建立金融部门与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的对接渠道,从贷款贴息、降低担保费用等方面支持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扩大粮食生产农业保险覆盖面。 五、严格考核督查(十)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在粮食生产关键时期组织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严肃问责。重点考核粮食面积落实、早稻面积落实、早稻集中育秧、粮食监测点、优质稻面积、抛荒治理、惠农政策落实等7个方面。粮食主产乡镇评选4个粮食生产先进乡镇,粮食生产非主产乡镇评选2个粮食生产先进乡镇,每个乡镇给予3万元奖励,对排名前2名的乡镇优先申报市级粮食先进乡镇(不重复奖励)。评选10个粮食生产先进村场各奖励1万元,评选优秀种粮大户20户各奖励3000元,评选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个人30名各奖励1000元。对目标任务完成不达标的乡镇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加大对补贴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行为的查处,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资格。
附件:1.华容县2021年粮食生产任务表 2.华容县2021年度粮食生产联点帮扶责任表
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附件1 华容县2021年粮食生产任务表 单位:万亩、吨
附件2 华容县2021年度粮食生产包乡镇办点责任表
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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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 一级事项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二级事项 | 高素质农民 |
| 公开时限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 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 《“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农科教发(2017)2号) | ||
| 公开主体 | 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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