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民政局 华容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全县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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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各乡镇民政办、财政所,田家湖生态新区民政办、财政所: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岳阳市民政局、岳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岳民发〔2023〕11号)精神和省市政府民生实事要求,现就调整2023年全县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3年起,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650元/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3年起,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5000元/年。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3年起,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0140元/年。 (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3年起,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6500元/年。 (三)特困人员护理费发放标准。从2023年起,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发放标准分别调整为517元/月、258元/月、155元/月。 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从2023年起,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以975元/月为基准线。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从2023年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为7500元/年。 四、执行时间 以上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此次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是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已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纳入2023年度省政府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管理清单,并纳入了2023年度省、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各乡镇要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把好事办好,确保提标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准认定对象。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各类保障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精准核算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严格规范审核确认程序,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做好资金保障。各乡镇要及时搞好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动态管理,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县财政将按照提标要求足额安排2023年社会救助所需资金预算,切实做好资金兜底保障。 (四)抓紧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加快工作进度,根据新的救助标准和水平,认真做好提标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各乡镇民政办、财政所于6月1日前配合县民政局、财政局将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提标资金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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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 一级事项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二级事项 | 办事指南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
| 公开主体 | 县民政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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