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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内设机构及二级机构职能职责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

2、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公务,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的会务工作。

3、拟订并组织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公章和机关食堂管理。

4、负责文件、文稿的起草与综合调研,及时提出综合报告和建议。

5、牵头负责提案议案的办理。

6、负责本局及下属单位目标责任制的拟订、检查和考核工作。

7、负责机关水、电管理及绿化维护。

8、牵头负责政府网络平台和网络信息工作。

9、完成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口市局办公室)

二、规财股

1、承担权限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环保产业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2、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记好本单位财务各类账目,负责编制年终决算报表和其他相关报表,做好本单位财务预决算公开,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违反规定或不合格的凭证坚决拒绝入账。

4、负责本单位收费票据、往来票据的领用及缴销。

5、做好工资及工会福利发放,与单位人事股衔接好单位职工养老金、职业年金、医保金的扣缴工作,做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扣缴工作。

6、定期核对固定资产账目,做好资产报表编报及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7、定期装订会计凭证、账簿、表册等,妥善保管和存档,往年会计档案按要求编档后交档案室保管,按期接受审计,认真自查,按时报送会计资料。

8、负责单位办公用品等采购工作(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

9、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安全制度,确保不出安全问题。(对口市局科技与财务科)

三、人事股

1、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干部职工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评聘等有关管理工作。

2、负责人才队伍建设、职(执)业资格评定等有关工作。

3、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4、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5、负责考勤管理。

6、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对口市局人事科)

四、党建办

1、牵头负责全局党务、党建日常工作。

2、协助做好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3、牵头负责创建文明、卫生、秀美、健康县城等工作。

4、牵头负责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含学习强国)。

(对口县纪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党建办、县创建办,市局

机关党委、纪委)

五、环境管理股

1、水生态环境职责: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编制水功能区划,协调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市局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监督河长制牵头单位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2、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职责: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上级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考核工作,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大气环境、声环境功能区划。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3、土壤污染防治职责: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工作。

4、排污权、排污许可、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职责:负责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排污权证发放工作。负责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负责省、市级绩效考核等工作。

5、县小康办、深化体制改革办、固定资产投资职责:负责县生态环境领域内小康办工作、深化体制改革办工作、负责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6、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和对应科室项目管理工作。

7、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市局水科、气科、综合协调科和科技与财务科部分职能)

六、科技标准与自然生态股

1、组织起草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

2、承担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3、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4、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5、负责生态环境科技、标准工作。

6、负责全县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7、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报告,负责环境监测数据的认定和仲裁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计划。

8、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科技示范工程;负责环保重点实用技术的筛选与推广应用。

9、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规范。

10、负责环境与健康相关科研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11、负责重点功能县县域生态考核资料上报,组织指导全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及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

12、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市局自然保护科、及土科、科技与财务科部分职能)

七、行政审批办

1、依法承担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2、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编制和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3、根据授权范围,依法受理、办理和交办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

4、承担有审批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负责对县内上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5、负责本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环评信息公开等工作。

6、承担行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的日常工作,服从政务服务中心和所在单位的双重管理。

7、及时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八、法制宣教股

1、拟订环境保护涉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工作。

2、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负责法制、反恐等工作。

4、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工作。

5、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等工作。

6、组织召开环保行政执法案审会和听证会,负责行政执法联络室工作。

7、负责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工作。

8、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预审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9、负责环境保护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宣传活动和日常宣传工作。

10、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报道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

11、负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推广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口市局法规与标准科、宣教与监测科部分职能)

九、固废与辐射股

1、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2、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

3、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4、指导全县辐射从业人员的核与辐射安全防护培训与个人剂量管理。

5、指导全县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6、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市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管理科)

十、生态环境监督股(督政办)

1、承担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由生态环境委员会牵头实施的工作。

2、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3、承担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配合、协调工作。

4、调度与督促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5、负责污染防治的监督工作。(对口市局生态环境监督科[督政办],以及综合协调科部分职能)

 

第二部分   二级机构职责

 

一、岳阳市华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贯彻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行政制度和规定的检查,重点监督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并依法进行处理。

3、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竣工验收工作,以及监督检查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

4、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监督管理。

5、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事故、污染纠纷、举报(信访),参与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6、负责生态环境县级执法事项违法案件调查处理。

7、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8、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应急响应分级和现场处置。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口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岳阳市华容生态环境监测站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方针政策。

2、制定全县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

3、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

4、负责对全县环境空气、降水、地表水(包括国家网络监测断面地下水、土壤、生物、生态、放射性、电磁辐射等各种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进行常规监测;

5、定期向省、市、县呈报本县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

6、配合执法大队对全县各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自行监测的实施和数据上传、上报;

7、负责对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的资质审核和备案工作。8、负责对突出环境事件的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数

据上报。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口湖南省岳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科)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人事信息与机构设置 二级事项 人事信息与机构设置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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