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办理准生证问题
来信人: 谢再华
来信时间: 2011-04-13 14:41:03
内容: 你好!我是岳阳市户口,我老公是娄底乡下户口,2010年低在岳阳市办理结婚证,现在怀孕3个月了,2011年3月9日去岳阳市花板桥XX社区办理准生证,她们要我交了10元钱,给我在表格上写了去男方户口地办理加盖章要我去我老公那里办理准生证。我老公3月低去娄底问了说女方也可以办理。去了老公那里办理可以但是我一定要把小孩落户落在岳阳市,男方办理车很不方便,还有就是我自己怀孕了也不方便等等原因。我会在长沙生小孩。请问政府政策女方可以办理准生证吗?如果去男方办理以后小孩可以落户在岳阳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1-04-20 09:18:00
回复内容: 谢女士:你好!根据生育证管理办法规定,你们可以在男方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证,也可以在女方户籍地办理,还可以在现在从业的或长久居住地办理,要以生育以后方便服务与管理为原则选取办证地。至于小孩出生后跟谁上户与在哪办理生育证无关,可随母也可随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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