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浏览量:7979次
| 写 信 人: | 方旭龙 |
| 写信时间: | 2022-01-15 13:48:00 |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规定,超标电动车的技术参数不符合电动车自行车安全技术条件,实质上属于摩托车(机动车),故应该先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才能驾驶,如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对当事人以无证驾驶处罚。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回信时间: | 2022-01-24 17:57:16 |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