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本人养老保险的领取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16-03-17 15:03:03 | 来信人: | 郑玉兰 | 信件编号: | 201603170303035103 |
信件内容 | |||||
本人于1981年12月16日,申请工商个体户,并于1982年元月9日正式通过。按现有的政策,应该依法享有城镇职工同等待遇的养老保险。请给予核实办理。并请将具体办理情况反馈给我。具体还需要我们协助其他什么事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电话与我们联系。 |
信件回复 | |||||
已经于3月份办理 | |||||
回复单位: | 县财政局 | 回复时间: | 2016-09-07 10:16:43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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