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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法院查封车辆能否买卖问题一事
来信时间: 2022-08-06 17:12:10 来信人: 一名因公受伤残疾军人的求助 信件编号: cxm1659777130182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退役军人,于2020年在熟人的介绍下到湖南省华容县金港湾小区对面政哥名车购买了一辆二手的本田歌诗图的小轿车,车牌为闽D8751S,当时花费10万零3000元购买该车,该车行在车辆被法院查封的状态下,车行明知查封车辆不能买卖,还在非法买卖,导致2022年5月16日,该车被原车主所在的法院强制收回,使我经济受损,合同上也写着盗窃,甲方负责,后期我找该车行理赔,介绍人表示自己的侄子杨超在广东省惠州市监狱服刑,但是我通过在派处所的朋友查询杨超没有服刑,杨超的叔叔也就是我的介绍人称侄子在服刑,等服刑期满后,在讨论赔偿的事,望领导给与我帮助,帮助我讨回买车资金,谢谢。
信件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华容县人民政府立即通知司法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信件后,司法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网友电话,但网友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就网友描述双方存在合同纠纷,车行将明知被查封的车辆进行买卖,导致车辆被法院强制收回,车主受到经济损失,车行已经违约。网友可到当地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未达成一致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回复单位: 县司法局 回复时间: 2022-08-11 16:24:35 满意度: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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